蛤蜊,是一种常见且亲民(价格相对低)的小海鲜。对于这种小海鲜,人们一般是食其肉而弃其壳。但实际上,蛤蜊除了肉质鲜美之外,其外壳经过特殊处理之后,也具有一定的价值。
这种特殊处理,简而言之,就是将蛤壳制成粉末。如此加工之后的产物,正式名称即为“蛤粉”。
蛤粉的价值,主要在于可以入药(中药)。对此,《本草易读》记载道:“蛤粉者,海中诸蛤之粉,以别江湖之蛤粉、蚌粉(但能清热利湿而已),咸,冷,无毒,治同牡蛎。”也就是说,在古人眼中,蛤粉的功效与牡蛎相仿。
而明代药学大家李时珍在《本草纲目》中也专门记载了一条名为“海蛤丸”的药方,可以治疗“腹水肿肛,四肢枯瘦”之症。药方的具体搭配是:“用海蛤 (煅成粉)、防己各七钱半,葶苈、赤茯苓、桑白皮各一两,陈桔皮、随李仁各半两,共研为末,加蜜做成丸子,如梧子大。每服五十丸,米汤送下。一天服二次。此方名海蛤丸。”
而除了入药之外,蛤粉还可以作为国画中的颜料使用,在此场景下,其又有“蛤丝”之称。
由于蛤粉有诸多用途,在古代,朝廷也会向那些产蛤的州县摊派上交蛤粉的任务。以胶东半岛的宁海州(牟平)为例,当地在明代就需按年上交一定数量的蛤粉。
此事在嘉靖版《宁海州志•民赋》中有明确记载,称“宁海州……岁办……蛤粉七斤四两。”
“七斤四两”看似不多,但考虑到制作蛤粉需要大火煅烧(有点类似烧石灰),要如数上交,也并不轻快。从理论上推测,这项任务应是由牟平沿海居民承担,具体是何村负责,则暂时不详。
值得一提的是,在牟平沿海,有个村庄的名字就与蛤蜊直接相关,那就是大窑街道的“蛤堆后”村。根据地名资料的记载,明代曲姓先民由黄县白(北)马村迁此定居,因地处一蛤壳堆北,就将村庄命名为“蛤堆后”。至于这里的蛤壳是否是用来煅烧蛤粉,则有待进一步考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