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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事实

你单位在账簿上少列收入并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造成少缴税款。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

处罚内容

对该单位偷税行为处不缴或者少缴税款0.6倍的罚款,罚款金额合计576,639.30元。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国家税务总局茂名市税务局

来源:信用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