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省卫健委发布《医师 2022 - 2024 年度周期定期考核工作方案》。依据《医师法》第四十二条之规定,四川省将遵循属地原则,对医师的业务水平、工作业绩以及职业道德状况予以考核。该方案系依据《医师法》《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制定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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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考核组织:由省医师考核管理委员会进行指导与管理,其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各市(州)、县(市、区)考核办负责具体实施。

二、考核程序:采用中国医师协会的“医师定期考核信息登记管理系统”(简称“定考系统”),分为一般程序与简易程序,涵盖业绩评定、职业道德评判以及业务水平测评等方面。符合特定条件者可适用简易程序,并撰写述职报告。表彰、科技成果等事项将被记录为良好行为。已通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或晋升考试的医师可免除业务水平测评。在考核周期内晋升的医师则需参加测评。由省考核办划定合格分数线,并评定考核成绩。

三、考核机构:定考办依照《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确定考核机构,符合条件者其资格自动延续,若信息发生变动则需重新申请。对于不合格的机构予以撤销,对新增达标机构予以纳入。

四、考核类别及对象:涵盖临床、中医、口腔、公共卫生等类别;包括在 2024 年 12 月 31 日前执业注册已满 3 年及以上的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包含规培注册医师),上次考核已满 3 年及以上的执业(助理)医师,以及自愿参加考核的执业(助理)医师。

五、时间安排:2024 年 12 月至 2025 年 3 月期间,进行信息确认、自评、审核以及业务水平测评;2025 年 4 月反馈结果;9 月至 10 月针对延考、考核不合格的医师进行再考核(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两类,任何一项未通过即判定为不合格;对于特殊情况可予以延期处理,不合格者依照规定进行处置。

七、工作要求:各级卫健委应高度重视并制定相应方案,确保考核工作有序开展;定考办需强化管理和监督,力保应考尽考;同时要做好账号管理、材料存档以及备案工作。(赵蝶)

编辑:赵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