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蜀道集团旗下的两家兄弟公司,同时参与眉山市青神县一个道路勘察设计项目,被评标委员会否决投标!然而,6个月后,4名评标专家却遭到处理!
前天,《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发布《青神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评标专家杨某强、王某堂、白某、梁某处理情况的通告》。
据通告披露,2024年5月28日,上述4名评标专家在参与青神县(2022-2024)四好农村路建设项目—2024年实施部分勘察设计标段评标时,存在不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评标,对评标结果造成影响的行为。
那么,这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项目呢?两家兄弟公司同时参与投标,又为何遭到否决呢?
2024年5月6日,青神县交通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发布上述项目招标公告,最高投标限价为3095000元。5月28日上午,该项目正式开标,并于次日发布了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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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其他投标人评审情况栏,笔者注意到,四川省交通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和四川省公路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由于股东相同,出资比例也相同,存在控股关系,不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3条的要求,被否决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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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这两家公司究竟是什么关系呢?
据“天眼查”股权穿透图显示,上述两家公司的股东分别由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四川省交通运输发展战略和规划科学研究院以及四川省财政厅构成,而蜀道集团则是出资占比最大的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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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中标候选人公示期结束后,该项目迟迟未发布中标结果。
一个多月后,即7月22日,该项目发布中标候选人公示变更:此前被否决投标的四川省公路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竟然坐上了头把交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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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蜀道集团旗下的兄弟公司,可以同时参加投标吗?
据一位法律界人士介绍,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因此,母子公司不能同时在同一项目投标;但是同一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公司之间,即兄弟公司之间,如其法定代表人不为同一人,可以参与投标。
2024年11月27日,青神县发展和改革局依据相关规定,对上述4名评标专家的负面行为分别记6分,并禁止6个月内参加评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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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说明】以上资料截图源自《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官方网站公开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