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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曹妃甸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申报办理2024年度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的通知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2024年度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以下简称灵活就业补贴)工作已经开始,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享受补贴人员范围

持《就业创业证》且经认定为就业援助对象的就业困难人员和毕业2年内未就业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以下简称高校毕业生),申报灵活就业并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下列人员:

1.符合大龄就业援助对象认定条件,且未享受过灵活就业补贴的就业困难人员(自申报之日起,男满50周岁、女满40周岁,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城镇户籍的就业转失业人员);

2.享受灵活就业补贴未满三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和未满两年的高校毕业生;

3.初次申领灵活就业补贴时间距法定退休时间不足5年的就业援助对象。

二、补贴标准

按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总额的2/3给予补贴(缴费基数不高于社平工资标准)。

三、申领补贴流程

(一)下载登录河北人社APP在就业登记模块下填报灵活就业信息。

(二)未激活社会保障卡银行卡功能的人员需到发卡银行激活银行卡功能。

(三)本人向区人社局二楼大厅综合受理窗口递交如下材料:

1.本人现场填写《个人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并签字按手印;

2.《居民身份证》正反面、社会保障卡正面复印件(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要求卡号、证号等内容清晰);

3. 2024年度养老保险缴费票据原件(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另提供医疗保障局出具缴费明细表,完成本年度缴费后可以去医保局打印);

4.高校毕业生另需提供《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其他

1.就业困难人员自认定次月起可享受灵活就业补贴,应届高校毕业生自毕业次月起可享受灵活就业补贴。

2.高校毕业生可连续申请灵活就业补贴24个月,毕业超2年未申请或中断申请的,不能申请补贴。

3.已在工商部门注册为企业(或个体工商户)法人、股东或担任监事、高管等职务的,不享受灵活就业补贴。

4.高校毕业生签订见习协议,在见习期间不能申请灵活就业补贴。

5.按照《中共河北省委办公厅、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法院〈关于加强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冀办发〔2017〕2号)要求,不予受理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的补贴申请。

6.年龄计算以身份证记载出生年月作为依据。

五、申办时间2024年12月2日-2025年1月27日(法定节假日、休息日除外),逾期不予办理。

咨询电话:8727703

2024年11月28日

关于办理2024年一次性扩岗补助的通知

路南区各参保企业:

为发挥失业保险助企扩岗作用,支持企业吸纳大学毕业生等青年就业,路南区社保中心积极落实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现将路南区参保企业申领办法通知如下。

一、受益对象范围

1、招用人员范围。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三类人员可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其中,高校毕业生指的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取得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的毕业生,包括研究生和本科、专科(高职)毕业生,不包括函授、成人教育、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等毕业生。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毕业时间不早于2022年(2024招用)、2023年(2025年招用)。

2、受益单位范围。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的单位性质是企业。机关事业单位不适用一次扩岗补助政策。

3、政策执行期限:2025年12月31日前。

二、审核要点

1、招用人员时间。企业招用相关人员时间应在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之间。可按招用人员在申领企业首月参保时间确认,不区分以往年度是否在其他单位参加社会保险。

2、招用人员劳动合同签订、参保缴费期限及状态。申领企业应与招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足额缴纳失业、工伤、职工养老保险费满3个月,且审核时处于正常参保缴费状态。

三、单位申报方式

路南区参保企业在核实人员参保时间、学历等信息无误后,通过企业CA自主申请,我中心将对符合要求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对于之前年度已申领过的人员,应避免重复领取。参保企业在政策理解或申报过程中遇到问题,可通过电话或到现场咨询。

联系电话:2862091

联系地址:唐山市路南区和平路25号 路南区社会保险服务中心 北楼203

路南区社保中心

2024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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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你好 (tangshan_nihao)

综合整理发布 转载请注明来源

来源: 掌心曹妃甸 曹妃甸就业微信公众号 路南人社发布 编辑 :阿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