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和日丽,书声琅琅。时值山东省第33个“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为进一步增强少年儿童对野生鸟类的保护意识,引导学生们树立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态文明理念,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走进菏泽市实验小学,开展了“爱鸟护鸟 童心同行”普法进校园活动。
活动中,干警们通过视频展示、图片讲解、释法说理,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学生们普及野生鸟类保护法律知识。结合生动有趣的案例,激发学生们的求知欲,让大家深切感受到鸟类保护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老师我会!”“老师选我!”一双双小手高高地举过头顶,学生们积极参与活动,雀跃地发表着自己对野生鸟类保护的理解和看法,分享着“我和小鸟”的故事。通过你问我答的互动模式,法院干警和学生们就保护鸟类、爱法守法等话题展开了深入讨论。
热情的学生们为普法活动营造了浓郁的求知氛围,干警们也贴心的为每一位积极回答问题的学生送上普法小礼品。
菏法护航,步履不停。菏泽中院积极延伸审判职能,持续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普法宣传活动,让法治的种子在学生们心中生根发芽,促进少年儿童筑牢爱鸟护鸟、遵纪守法的藩篱。
下一步,菏泽中院将继续加大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宣传力度,积极营造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浓厚社会氛围。普法正当时,我们在行动。
文稿:王 锦
编辑:黄帅廷
初审:贾振超
复核:吴慧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