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29日,灵宝市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干警在外出送达途中,路遇轻生女性,积极对其进行救助,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用实际行动展现了法院干警见义勇为、主动担当的良好形象。
“事情经过”
当天上午,干警闫思明、亢杰二人驱车到函谷关送达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诉讼材料。在经过樱花大道时,发现前方路段拥堵,车辆行驶缓慢,有群众聚集围观,遂立即将车停至路边,遇一名女子跳河轻生,并哭喊挣扎拒绝施救。面对凛冽的寒风,刺骨的河水,二人果断下车救人,合力将轻生女子带至岸边。
因女子情绪激动,干警耐心开导女子,经深入了解,其因家庭琐事与家人发生矛盾,一时想不开产生轻生念头。最终,在干警的耐心开导下,该女子情绪逐渐平稳。干警又与其家人沟通,劝告其家人多关注女子情绪,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随后,其家人将女子送往医院,二人疏导往来车辆和群众后,继续踏上了送达之路。
危机时刻挺身而出,见义勇为彰显担当。法院干警积极救助轻生女子,挽救了一个家庭,也彰显了法院干警应有的社会责任感。近年来,灵宝市法院高度注重干警精神文明建设,多次涌现出助人为乐、见义勇为的先进典型,在今后工作中,该院将始终牢记司法为民宗旨,用实际行动诠释新时代法院干警的为民情怀和责任担当。(卢晓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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