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着力推进环境应急能力建设、凝聚安全生产和环境安全工作合力……日前,厦门市生态环境局有关人士接听12345政务热线,介绍厦门市如何牢牢守住安全生产和生态环境安全底线。

“乙酸乙酯‘泄漏’了,事故衍生水环境、大气环境污染!”一声令下,各成员单位迅速行动,现场调查、应急处置、环境监测、信息收集、舆情应对等环节有序进行,及时消除“泄漏”事故隐患的同时,最大程度减少“污染”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别慌,这是不久前,在厦门欧米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举办的“2024年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现场。

“截至目前,全市应备案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企业392家,主要涉及石油仓储、港口码头和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加工等行业企业。”在接听12345政务热线时,厦门市生态环境局有关人士拿出一份数据。

厦门市生态环境局介绍,为深入推进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隐患排查,厦门市生态环境局印发《厦门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隐患排查工作实施方案》。截至目前,市区两级生态环境部门共排查企业(点位)775个,排查隐患1916个,其中1880个已完成整改,其它全部录入系统落实闭环管理。

“我们坚持把提升应急能力建设作为筑牢生态环境安全屏障的重要工作,印发《厦门市生态环境局提升突发环境事件应急能力建设实施方案》,稳步推进应急能力建设。”厦门市生态环境局称,相关区编制后溪、莲花溪、澳溪“一河一策一图”环境应急响应方案;持续开展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抽查工作,政府、部门和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预案体系进一步完善。

同时,厦门市生态环境局推动各驻区局、执法支队和监测站每月开展环境应急装备操作与使用训练。扎实开展环境安全应急岗位人员、执法人员、企业应急预案第三方编制单位、环境应急专家以及全市较大以上环境风险企业负责人培训,共组织8期(次)、培训1100多人次。

在抓应急演练方面,厦门市依托生态环境部环境应急指挥平台和福建省环境应急指挥调度系统,组织年度市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6个区已全部完成年度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通过实战应急演练,达到熟悉系统、检验预案、锻炼队伍、提升能力的目的。”市生态环境局领导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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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废物产生单位重点监管企业、危险废物经营单位、长输油管道运营单位、高速公路管养单位、氨气(液氨)和氯气使用单位均应备案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不受风险物质数量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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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日报记者 王玉婷 许晓婷 通讯员 朱耀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