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2年起,青岛市档案馆开始系统整理与研究馆藏里院档案。在整理与研究过程中,我们意外发现在1934年《青岛市市区第二区里院整理会会员名册》中裕德里(位于上海路与陵县路交叉口东南角)业主为王统照,但名册中王统照的信息显示为时年60岁,户籍为掖县。这与我们所熟知的诸城籍作家王统照的年龄和籍贯并不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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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4年《青岛市市区第二区里院整理会会员名册》

经细致排查馆藏档案,我们又在1942年青岛地方法院的一份房租迁让档案中查到原告为王统照的业主信息。该档案记载,王统照时年45岁,籍贯诸城,这一信息与我们所熟知的作家王统照当年的信息相符。而被告(即文中的“他造人”)所住的上海路42号,正是当年裕德里的门牌号。本着孤证不立的史学研究原则,我们继续查找相关司法档案,相继发现了至少10余起以王统照为原告的房租迁让案,所有档案中原告的年龄与籍贯均与作家王统照相符,甚至有的案卷中直接写明是追讨裕德里的房租。至此,基本可以确定裕德里业主就是作家王统照,而非同名同姓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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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2年青岛地方法院的某份王统照房租迁让案

为确保无误,我们又向青岛市城建档案馆发函求证,经该馆查证,其馆藏1934年青岛市工务局查勘单上登记裕德里的业主确是王统照,查勘单还显示当时王统照的住址是观海二路15号。通过与我馆馆藏的建筑兴工档案对照,该地址正是今天王统照故居所在地(观海二路4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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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统照增改裕德里档案(1933)(青岛市城建档案馆馆藏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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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统照为裕德里业主档案(1934)(青岛市城建档案馆馆藏档案)

与此同时,又发现了1941年王统照申请增筑裕德里平房的档案。通过上述多份档案的互相印证,可以确认作家王统照就是裕德里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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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统照申请增筑裕德里平房的档案(1941)

1942年王统照避居上海,无法来青进行诉讼。因此,他特地写就律师委托函,请当地律师代为打官司。直到1947年,档案中仍有王统照与裕德里租户关于房租官司的记录,并且这一时期的档案显示,王统照作为原告所登记的居住地点也是其观海二路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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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统照委托律师打官司的委任函

上述系列档案史料的发现和确认,丰富了青岛里院档案的研究线索,对进一步挖掘有价值的历史信息,激活更多青岛深厚地域文化基因和珍贵记忆遗产,深化城市历史研究,赋能历史城区保护更新具有一定意义。

图文来源:青岛市档案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