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就是事实!251名哈马斯被绑架的人质中,没有中国人,没有华侨!仅有的一个Noa,也已脱险。央视常驻美国记者徐德智,在帖子下方附了被绑架的人质名单以及中国公民10月7日遇害者以官方公布名单。他的发问振聋发聩:黑的还能被你们一群人说白了?(而且,你们是有多恶毒,希望有中国人质?)
不得不提的是,犹太人的智商确实不俗,但是其发家史却充满了邪恶。鸦片战争虽然是英国发动的,可是背后却不时闪现着犹太财团的影子,,他们在幕后扮演了极其不光彩的角色,对中国人民犯下了累累罪行。
犹太人以以独特的商业智慧与敏锐的市场嗅觉,构建起了强大的金融帝国和传媒推手。他们虽然赚得盆满钵满,但是也映照出其贪婪的本性。犹太人是高利贷的开山鼻祖,如果他们说是世界第二,没有人敢争第一。
为了掩盖那深藏于心的原罪阴影,他们在文化传媒与金融科技等领域,挥动着手中的笔杆与算法的魔杖,将虚构的荣光披在犹太人的肩头,企图将自己神化为不可触及的圣物,高高悬挂在世人仰望的天际。
他们希望达到的目的是:人们在无尽的崇拜与敬畏中,忘却了对真相的追寻与质疑。毫无疑问,这是一场精心策划的骗局,一场对智慧的亵渎,他们妄图用虚假的辉煌,掩盖那隐藏在光鲜背后的黑暗与丑陋。
在巴以冲突的阴霾之下,以色列对加沙地带的巴勒斯坦平民,展开了肆无忌惮的杀戮。一具具儿童和妇女的尸体,即使连国际刑事法院也无法再保持沉默。他对内塔尼亚胡发出的逮捕令,恰恰是对正义的最好诠释。
网传遭哈马斯绑架的6名人质
然而,即便以色列的斑斑劣迹数不胜数,我们的国度里仍不乏为其辩护之声,甚至有人刻意为其侵略行径披上华丽的外衣,企图掩盖其血腥的本质。而所谓的哈马斯绑架中国人质,便是其制造对立的噱头。
细细想来,这其中不乏为五斗米折腰的“水军”,他们如同被金钱驱使的傀儡,摇尾乞怜;更有诸多不明真相者,如同随风摇曳的墙头草,人云亦云,失去了独立思考的能力。
为了维护犹太群体的尊严与声望,一群网络水军频繁地在虚拟世界中散布着种种谣言,企图将以色列的对手牢牢锁定在罪恶的十字架上。什么哈马斯挑起了战争,以色列是为了正义而战等等成了口头禅。
更有甚者,故意点燃传播仇恨的火星,企图借由精心炮制的谣言风暴,撩拨起国民心中对外界的熊熊怒火,让民众的理智在情绪的洪流中摇摆不定。这些人的用心之险恶,实在是令人愤怒。
在以色列与哈马斯的烽火连天之中,乃至俄罗斯与乌克兰的硝烟弥漫之下,虚假消息无孔不入,遮蔽了真相的天空。有狡黠之人精心编织谎言,或是恶意地对视频进行切割拼接,还有热利用语言壁垒蒙蔽民众。
那么,从法律角度如何评价此事呢?
1、该行为不符合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的犯罪构成。
《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规定了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但该罪的客观行为表现是编造或故意传播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
虽然依据徐德智提供的附图显示,并没有中国人遭到哈马斯扣押,但是水军制造和传播的谣言并非险情、疫情和灾情以及警情,,因而不构成该罪。
2、该行为不符合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罪的犯罪构成。
《刑法》第二百四十九条规定了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罪,但是该罪的煽动对象一般指我国国内的各民族,而不包括外国和外族。故而,也不宜认定为此罪。
当然,如果其制造散布谣言造成社会秩序混乱的,可以以寻衅滋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但是,在实践中认定起来仍然有一定困难。
尽管当下刑法体系中尚未为其量身定制罪名与刑罚的框架,但绝非意味着可以对其视若不见。这类言行在社交平台上肆意蔓延,若不加以有效约束引导,不仅侵蚀着我们的理性认知,更会撼动社会秩序的基石。
虚假信息的肆意滋长,不仅混淆了公众视听,也徒增了国人与境外的敌对心态。有专家指出,应通过立法规范、遏制这类虚假信息的无序蔓延,守护我们的信息生态健康清朗。而所谓的打击网络反犹主义,也值得我们警惕。
水军,终究难以掩饰其本质!他们与我们穿戴相同,语言交流无异。对这群伪装的行者,我们绝不能心慈手软。他们早已被境外势力用金钱收买,沦为他们肆意驱使的马前卒,在光天化日之下演绎着一场场背叛的哑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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