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媒体报道了一起案件:一名七十多岁的老头,将多所房屋出租给多人纵容卖淫活动。被查后,仍不知悔改多次再租,最终被判刑一年四个月。
张某甲,今年七十多岁,是海南省澄迈县的本地居民,他在澄迈县福山镇有好多间房屋。
2023年2月开始,陆陆续续的有多名妙龄女子,向张某甲打听租房的事情。通过简单的交谈,张某甲也知道这些人是准备租房,然后从事卖淫活动。
但是张某甲最终,还是将房屋按照每月600元的价格,分别出租给了刘某某、李某某、林某某等8人,从事卖淫活动。
2023年6月15日,澄迈县公安局民警巡逻检查时,将刘某某、李某某、林某某等6名卖淫人员给查获,此外还有数名嫖娼人员。
民警也将房东张某甲,带回警局。张某甲也如实的交代了自己知情,并且依然出租房屋的事实。张某甲的行为,已经涉嫌容留卖淫罪。
因为考虑到张某甲已经七十多岁的年龄,最终允许张某甲取保候审。
然而,张某甲竟然不知悔改,在被抓的卖淫人员出来之后,又将房子出租给了她们。
2023年12月2日,澄迈县公安局民警又在该出租屋里,抓获了卖淫人员刘某某、李某某、林某某等人。警方当天对张某甲作出责令停止房屋出租,并处罚款36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然而在2023年12月8日,警方又在该出租房里,抓获了2名卖淫人员和多名嫖娼人员。
张某甲得知之后,当天就前去澄迈县公安局福山分局投案。
2024年11月,澄迈检察院对张某甲提起公诉,经法院审理认为,张某甲容留他人卖淫,触犯我国《刑法》,证据确凿。经调查发现,张某甲非法获利14400元,有自首情节,积极退出非法获利,最终判决张某甲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并处罚金30000元;将其退出的违法所得11900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此事于近日,被媒体进行了报道,也引发了网友的讨论。
首先,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管你是七十多岁的老头,还是年轻力壮的小伙子,违了法,就得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这个张某甲,是一个七十多岁的老人,按理说应该是享受天伦之乐的年纪,他却在知道的情况下,仍然干起了容留卖淫的勾当。这不是晚节不保是什么吗?
从2023年2月到12月,张某甲就把他在澄迈县福山镇的几间房子,租给了8个从事卖淫活动的人员,每个月收取600块钱房租。这事儿被警察发现了,因为年龄大了,就让他取保候审。结果呢,他还不死心,继续干这违法的勾当。
你说这个老人是不是糊涂了?还是真的不懂法?不管是哪种,这事儿都做得太不应该了。一次是不知情,两次三次的,就真的是老寿星吃砒霜,找死。他不仅自己违法,还助长了社会的不良风气,影响了公序良俗。
最后,法院判决他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罚金三万块,非法所得的一万一千九百块钱,也被没收了。不义之财不仅最终全部吐了出来,还倒贴进去很多。法律不会因为你是老人就网开一面,违法就得受罚,这是原则问题。
这事儿也给咱们提了个醒,不管你年纪多大,都不能做违法的事。同时,咱们也得加强对老年人的法律教育,让他们知道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
最后,还是要强调一下,卖淫嫖娼这事儿,是社会的毒瘤,咱们每个人都得站出来,发现这种事儿就得举报,共同维护社会的和谐和文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