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末和朋友去拜访了一位老大哥,他住在苏州一个小镇的僻静民居,房子是租来专门用作读书的。这位大哥年轻时应该是个裘马风流的人物,年近不惑,突然决定远离人群,苦读哲学。

看起来,大哥过上了人人羡慕的躺平生活。但他聊起少时因病脑子长期缺氧,导致嗜睡,且一读书就头痛,后来又不可免俗地忙于赚钱、社交……直到近年才真正决定做自己喜欢的事。他说财富只是暂时寄存在自己手里而已,真正能让生命欢欣鼓舞的事并不多。而真正有机会沉浸到自己想做的事情里,又恨年月太短,大哥甚至愿意用全部身家,换取“重回少年时”。

十几岁时,读毛姆的《月亮和六便士》,读到人到中年的思特里克兰德突然舍弃伦敦的安稳生活,奔赴南太平洋塔希提岛开始画画,我被一种奇异的情感击中,忍不住号啕大哭。多年之后回想起来,也许在那时,我已经隐约感受到了人人生命中均有悲怆的底色。

对于思特里克兰德来说,前半生蝇营狗苟,生命都算是虚度了;而他的妻子儿女,平稳生活被拦腰折断,后半生又要重新开始。生命无论分叉向哪个方向,似乎都有悲伤。但无论如何,尚有机会发现心中热望,并为之出走一把的人,仍是幸运的。

最难的事,是发现心中热爱,并敢于为此埋单。就我个人的体验而言,很多热爱似乎是被他人与环境塑造出来的,并非发自内心或者出于天赋。上学时,写好作文、学好数学,可以更轻易地拉开分差;做自媒体,蹭热点可以快速搭上流量。直到很多年后,我才发现,某些事我只不过是做得顺手且沾沾自喜了,与热爱完全不是一回事。

更重要的是,热爱的事常常要和揾食求生PK,从中分出一点时间精力出来都算奢侈,真正想做的事不得不一再被封存。这便是大部分人的现状。

自媒体某种程度上提供了一些样本,人们发现做热爱的事情也能谋生。有很多敏锐的人抓住了机会,大获成功,但绝大部分人像我一样,反复权衡利弊,或者畏手畏尾,最终仍要回到老老实实养家糊口的主线任务上来。

有一次跟我妈聊天,她说最遗憾的是没有在年轻时做生意。她眼光好,头脑灵活,喜欢生意,当时小试牛刀,卖货就卖得飞快。当了几十年家庭主妇之后,再想起这一茬,已是有心无力。我劝她想做就去做,什么时候开始都不迟。但其实我也深知,世事迁移,要为热爱埋单的成本也越来越高,不仅仅是时间精力,还有心态。

当年纪变得更大,竞争更加激烈,我们很难忍受自己淡出他人的视野,要求自己每吼出去的一嗓子都有回音,越快得到回馈越好。是的,那种不能轻易得到观众、成绩和表扬的事,我们可能不太想干了——尽管内心热爱。但也不能因此责怪我们匆忙且势利,因为在我们有限的认知里,人生就是被这样设计的。

只是,这个世界上总有一些人,譬如那位大哥,譬如60岁的阿姨苏敏,譬如思特里克兰德,总会在人生的某个时刻,毅然踏上未曾走过的那条路,头也不回地往前走。这些事也许并不能真正让人跳出生命的磨盘,去追寻心中热望。它只是告诉我们,有人在这么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