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8年4月19日,当年红极一时的“五大学生领袖”之一——蒯大富被逮捕。

5年后,即1983年,北京中级人民法院对蒯大富进行刑事判决,以反革命罪、杀人罪、诬告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7年,剥夺政治权利4年。刑期从1970年被隔离审查算起。

此后,蒯大富先后被关押在北京秦城监狱和青海共和县的塘格木农场。

1987年10月,蒯大富刑满释放,被分配到宁夏青铜峡铝厂继续参加工作,担任技术员。一年后,经蒯大富的一个老乡介绍,蒯大富认识了他未来的妻子罗晓波

罗晓波是北京大学的毕业生,年纪比蒯大富小16岁,当时在南京的一个研究所工作。当时蒯大富已经42岁,刚刚结束劳改,工资很低,但罗晓波还是不顾一切地嫁给了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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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结婚前,蒯大富写信给罗晓波打了三针“预防针”。

他说:你要和我谈恋爱结婚的话,第一个,你要忘记我是坐过牢的,你不要将来有矛盾吵架的时候,再说你之前坐过牢怎么怎么的;第二个,我这个人以后肯定还会有风波的,将来你要不怕吃苦,不怕牵连的话,你可以和我谈,你不要将来后悔;第三,你要准备和我结婚的话,要准备过穷日子,我没有积蓄,家里还有父母;第四,我现在在宁夏,结婚后我不想两地分居,你要结婚的话,得调到我这里来。你干不干?

罗晓波看到这封信后很快回信:“你说的这些条件,对我都不够成问题。”

此时两人谈恋爱不到100天,罗晓波就辞去了公职,千里迢迢跑到大西北,和蒯大富结了婚。对此,清华出身的蒯大富说:“北大的学生就喜欢做比较出格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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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了5年技术员后,1992年,蒯大富下海经商,先是在山东,然后在北京、江苏,最后落脚深圳,在一家合资企业当副总经理,后来他又和朋友合伙创办了影音公司。

乘着改革开放的春风,蒯大富下海后赚了钱。据他本人描述,他用挣的钱买了三套房子,自己住一套,租出去两套,每月收租都能上万,经济上无忧无虑,“怎么花也够花的”。因为妻子罗晓波沉迷旅游,常年不在家,没人给他做饭,蒯大富就住进了广东一家著名的养老院。

蒯大富和罗晓波的女儿后来考上了中国传媒大学,后来去了澳门,在电视台当英文主播。

“像我这样的人,能落到这样的结果,已经很不简单了,很庆幸了。”蒯大富如是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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