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想到修建高速公路没征收自己的房子,建设施工却快把自己的房子弄塌了,征收方还不让翻修?如果你也遇到了这样的情况,苦于解决,那一定要看完这个案例,看看圣运律师是如何圆满解决的。
案情介绍
江苏省连云港市某村集体土地上宅基地征收纠纷,因高速公路扩建项目,案涉房屋距离施工地仅二十余米,房屋因施工出现墙体裂缝,居住权益收到严重的侵犯!
为保证人身安全,王先生仅是希望重新翻新加固房屋,但被明确告知高速公路安全距离30米范围内,不允许翻建房屋。
对此,王先生也曾拨打过12345等热线电话,企图通过投诉,限制案涉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的施工行为,但没有起到效果。眼看着施工行为火热地进行,自己的房子摇摇欲坠,王先生欲哭无泪。某日,王先生通过短视频平台等形式,发现自己有权申请安置补偿,自己无辜被损毁的房子应当得到赔偿,王先生便下决心,要通过法律途径守护自己的合法财产。随后经过多方比较,王先生选定了北京圣运征拆团队为自己维权!
程序启动 连战连胜
在接受委托后,主办律师立即与委托人通过线上会议,沟通了解案件的清晰情况,捋顺现有的证据材料,并指导委托人尽快对施工现场以及房屋破损程度采证固定。紧随其后,主办律师启动了一系列逻辑缜密的办案策略。
首先,向政府主管部门发函。本案是典型的修建高速公路致房屋损害,施工方的违法行为明显,证据充分,因此,委托人在谈判中占据十分有利的位置。为充分发挥这一优势,主办律师决定先向区政府,市政府发出律师沟通函,本着先礼后兵的原则,将案件基本情况与我方的态度意见告知对方。
同时,调查取证,为后续法律程序奠定基础。主办律师启动政府信息公开程序,先后向区、市、省政府以及各部门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搜集相关的证据材料。并针对未依法答复的政府信息公开程序申请行政复议,在几经周折后,主办律师成功收集了相应的材料。
其次,提出补偿申请,做好以上准备工作后,主办律师立即着手开启申请补偿的法律程序。为实质性化解争议,实现委托人的诉求,主办律师引经据典,以小见大,逻辑清楚地向镇政府说明施工方施工行为导致案涉房屋的墙体开裂,有房屋垮塌的风险,如若放任,不仅会令当事人产生严重的人身和财产损失,还会产生不良的社会影响。希望政府主管部门尊重客观事实,公平公正处理当事人的补偿申请。
最终,在主办律师的全面工作部署下,成功促成委托人与相关部门的和解,并成功签订安置补偿协议,拿到了满意的补偿。委托人庆贺维权“圆满成功”。
圣运律师有话说
高速公路改扩建,噪音和震动不停不休,到底能否主动申请政府扩大征收范围,对房屋给予征收补偿呢?
尽管《公路安全保护条例》未明确规定建筑控制区内的现有建筑应当一律予以征收并给予补偿,但却给了地方政府一定的处理权限。
《条例》第13条规定,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除公路保护需要外,禁止修建建筑物和地面构筑物;公路建筑控制区划定前已经合法修建的不得扩建,因公路建设或者保障公路运行安全等原因需要拆除的应当依法给予补偿。也就是说,法规仅明确现有的建筑不得扩建,而是否需要拆除则由地方政府根据保障公路运行安全的需要予以判定。如果你也遇到了和王先生类似的情况,房屋因公路建设遭损毁,有权向当地政府提出补偿申请。
房屋是否征收,只能由政府依职权作出而不能由老百姓去申请,但这不意味着房子被破坏,行为主体还能逃避责任。若高速公路的改扩建工程对涉案临近房屋的居住使用造成了直接影响,譬如产生了噪音、污染或者强烈的震动等,甚至导致了房屋墙体开裂、地基下沉等安全隐患,当事人自然也有权依据《民法典》主张侵权损害赔偿。如房屋因此而构成D级危房,也可主动申请危险房屋鉴定进而促成房屋在拆除后易地新建。
圣运提示
此类问题与征收补偿纠纷有所不同,毕竟我们不在征收范围内。因此,在解决时,最好先做好证据收集工作,在律师的指导下有重点的采取行动。
李 帅 律 师
联系电话:13811117637
执业证号:11201202110293459
Email:969489535@qq.com
执业理念:专注、专业,捍卫公平正义
执业业绩:参与办理案件遍布全国多地,为当事人争取了合法的补偿
专业领域:行政诉讼、劳动争议、合同纠纷
毕业于山东大学,取得法律硕士学位。本科取得金融学、法学双学位。2016年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后取得律师执业证。参与多起征地拆迁行政诉讼案件,积累了丰富的案件处理经验,秉持认真负责的态度,为委托人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力求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维护委托人的最大利益。
文章 | 圣运律师 | 视觉 编辑 | 圣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