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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沭阳县扎下镇居民向12345热线反映,当地有人违规建设,侵占公共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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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 者:

在我身后可以看到,有一处板房占地面积约数十个平方左右,附近的居民告诉我,这两处板房是在去年就进行建设的,并没有履行相关的手续,对此他们也多次反馈给当地的相关部门,但是问题一直没有得到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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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5国道沭阳县扎下镇周沟村段北侧,记者找到了这处紧靠道路边的彩钢板房,当地居民介绍,这处建筑去年初建成,距离居民区仅10米左右。国务院发布的《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保障公路运行安全和节约用地的原则,以及公路发展的需要,组织交通运输、国土资源等部门划定公路建筑控制区的范围。公路建筑控制区的范围,从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的距离标准为:(一)国道不少于20米;(二)省道不少于15米;(三)县道不少于10米;(四)乡道不少于5米。在这个控制区内,如果要进行建设、搭建等,需要报请交通部门审批,通过后才可实施。那么这里的板房,有没有办理相关手续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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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建人

搭个棚子放鸡苗,(搭这个棚子有没有做什么手续)做什么手续,我不懂什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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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12345热线平台上,沭阳县交通局多次回复称:已经联系违建当事人,对违建进行自行拆除。但从记者现场调查的情况来看,板房至今没有拆除。沭阳县交通局工作人员表示,当地部分房屋在国道建成之前就已经存在,按相关规定可以予以保留,但国道建成投入使用后,新增的建筑均需满足安全距离的要求,因此这处彩钢板房,应该予以拆除。而针对这处违建,前期他们曾进行过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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沭阳县交通局工作人员

这事儿我们大队领导都一起处理的,已经对这家进行罚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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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人员表示,违建人的相关费用已经缴纳到位。该处违建涉及到的矛盾较多,包含邻里纠纷等,交通部门之前曾多次组织拆除,但违建当事人数度阻挠,导致拆违工作有些滞后,目前矛盾正在化解中。他们在安排属地中队加大巡查力度,防止新增违建的同时,和属地乡镇进行会办,准备按照相关执法程序,尽快把问题处理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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沭阳县交通局工作人员

强拆年龄大的那家天天睡在那地方,你要去他就睡在地上,我们领导和乡镇对接一下,乡镇也出面了,在化解这个矛盾,到时候肯定要拆,应该很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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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建侵占公共资源,影响整体环境,一旦发现,要及时进行遏制,避免产生“破窗效应”,让跟风违建情况大量出现。因此,违建处理必须高效,不能听之任之,更不能以罚代管,拿到处罚资金后,就拖延执法速度,甚至不再进行后续处理。希望沭阳县交通局和属地政府,能够克服困难,严格执法,尽快将违建拆除到位,让城乡环境、社会风气得到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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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宿迁手机台

▌编辑:忙碌的小编 | 审核:阿文 | 审签:涛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