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河南省唐河县检察院驻所检察室积极履行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检察监督职能,促进监管场所依法、文明、科学管理,在驻所检察工作中坚持做到“四到位”工作法,着力提升派驻检察监督刚性,推进看守所检察监督的高质量发展。

强化流程监督,确保登记到位。一是驻所检察干警严格按照《派驻看守所检察工作流程》,认真填写驻所检察工作台账、羁押期限监督和请示报告检察台账,及时、规范、具体填写检察日志。通过做好登记检察日志此项基本工作,可以监督掌握看守所各种数据情况,做到派驻检察工作条理分明,有的放矢。二是与唐河县看守所联合制定《提审、会见看守所在押人员诉讼流程制度》,监督看守所认真落实提押换押制度,及时办理提押换押手续,监督律师以及近亲属落实相关会见制度,通过监督看守所对提审、会见等手续登记到位确保会见在押人员流程安全合法以及案件诉讼过程的公平公正。三是该院与县法院、公安局、司法局等单位开展联席会议,对刑期超过三个月罪犯未在一个月内交付执行的问题进行研讨,联合会签相关刑事交付执行暂行实施办法,建立信息共享机制,消除法律认识分歧,有效地完善了罪犯交付执行流程工作。

开展检查“全覆盖”,保证安全到位。一是对监管场所的食药品等日常生活物品定期检察监督。积极开展食药品卫生安全防范检察,协助监管机关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食药品等日常生活用品不安全隐患。二是加大监督力度,定期开展安全防范检查活动。每月定期、不定期对监室、放风场合开展单独或联合巡视,排除用水、用电和生活设施等危险因素,确保看守所无责任事故的发生。三是加大突击检查的力度,每季度最低一次对在押人员进行突击检查,监督检查在押人员是否有“捎卖带”等违法现象发生。四是加强特殊节日安全防范专项检察,严格执行驻所工作制度,重大节假日、暴风雨天气要求派驻检察干警均到所值班。

坚持多举措监督,保障在押人员权益到位。一是强化羁押期限监督,监督看守所落实羁押期限前7日预警提示、催办制度以防止超期羁押,并将在押人员变动、案件诉讼情况及有关单位提出的纠正违法、检察建议、催办案件等情况做到记录齐全,资料完备,记载内容标准明确,切实做好防范超期羁押检察工作,确保监督实效。二是拓宽监督渠道,设立与在押人员进行谈话制度,告知其“派驻看守所检察室”的职能作用,设有检察信箱及投诉举报电话,积极受理在押人员及其亲属的控告申诉举报材料,保证在规定的时间内予以办结或转办,做到件件有回复,坚决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

借力智慧系统,推进监督效能到位。一是智能化筛选信息。依托全国检察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唐河县看守所执法监管信息平台等,主动对接法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等单位,共调取在押人员近三年来的各类数据2余万条,通过智能化筛查、分类在押人员信息,自动筛选出相应的名单和项目,生成任务清单,做到在押人员检查人数“一个不漏”。今年以来,通过智能化筛选信息平台筛选出2次看守所干警在执法监管信息平台录入在押人员拘留时间和逮捕时间出现的细节错误,及时提醒更正,有效改善了看守所工作人员的工作态度,防止再次出现类似低级的错误。二是精准化实施动态监督。经过主管领导亲自部署、参与,积极协调、破除阻力,圆满实现了驻所检察室系统和唐河县看守所执法监管信息平台“两网”联通。“两网”联通以来,驻所检察人员通过调看监控等监督行为,发现“捎卖带”等违法违纪行为1 起,对看守所不当行为制法违法纠正通知书3份,有效提升了驻所检察室的动态监督能力。三是推进大数据监督模型应用。利用大数据监督模型,通过筛查、比对、碰撞,让相互独立的信息点交集、串联,最终暴露出监管漏洞。通过“两网”导出在押人员对象的信息情况,转化成数字化监督模型 EXCEL 基础信息,再与从公安、法院搜集的判决书、执行通知书等相关信息进行碰撞,筛查相关情况并及时制发检察建议,发现违法违纪线索依法移交。

来源:中国日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