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震慑违法犯罪

维护社会治安持续稳定

广灵公安始终保持

追逃力度不减

抓逃工作不松

让“网逃”行踪尽显、无处遁形



案件详情

2021年6月以来,犯罪嫌疑人王某通过增值的8家下游企业,对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于2022年12月2日被浑源县公安局上网追逃。

2024年11月26日,广灵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民警在日常工作梳理中,发现被浑源县公安局上网追逃的在逃人员王某在广灵县城的活动线索,随即大队民警一边对其实施抓捕,一边向其家属开展细致的思想引导、宣讲法律法规、法律教育等动员规劝工作,经过民警不懈努力,通过对家属宣讲政策,最后王某在家人的陪伴下到刑事侦查大队投案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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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27日,犯罪嫌疑人王某已被移交浑源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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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虚开发票?

虚开发票指不如实开具发票的一种舞弊行为,纳税单位和个人为了达到偷税的目的或者购货单位为了某种需要在商品交易过程中开具发票时,在商品名称、商品数量、商品单价以及金额上采取弄虚作假的手法,甚至利用比较熟悉的关系,虚构交易事项虚开发票。《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

(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虚开发票的后果是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虚开发票的,由税务机关没收违法所得;虚开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虚开金额超过1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也就是说,税法处理完,还将面临刑法相关条例的处罚。

来源:平安广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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