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记者 张万军

通讯员 柯国强

11月27日,随着最后一名犯罪嫌疑人李某从江西共青城押解回湖北通山,由该县警方侦查的销售假冒注册商标、非法制造注册商标标识案成功告破。警方先后抓获10名犯罪嫌疑人,涉案金额57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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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7月,一位市民群众向警方报案称,通山县有人通过网络对外销售假冒某注册品牌的养生精油产品,并提供了相关电商平台及账号。

通山县警方高度重视,成立以经侦大队为主,治安大队、黄沙铺派出所支持配合的专案组开展破案侦查。根据嫌疑人注册的23家网店信息,侦查民警发现开设网店的店主为罗某、刘某等14人,销售的假冒产品流水金额约为24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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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情指行”一体化侦查,民警根据涉案资金流向循线追踪,发现资金由专人每月通过银行柜员机取现后,最终进入王某、罗某、刘某等人手中,该三人有重大作案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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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王某(男,现年36岁)、罗某(男,现年35岁)、刘某(男,现年45岁)均为通山县黄沙铺人,其中王某一直从事网店工作,具有丰富的电商经验。

侦查民警认为,要想精准打击犯罪嫌疑人,必须抓贼抓赃,先找到嫌疑人的假冒产品。为掌握嫌疑人假冒产品信息,侦查民警以客户名义在网店购买该精油产品,成功掌握嫌疑人发货地址。

通过进一步缜密侦查,民警发现犯罪嫌疑人十分狡猾,具有较强的反侦查意识,把存放仓库、发货仓库设置在不同的地点,安排不同的人进行管理和发货,尽可能多地为警方侦查设置障碍。

然而,生产窝点在哪里呢?侦查民警通过化装秘密追踪,发现犯罪嫌疑人频繁进出通山县大路乡洞口罗村一山沟中的一处民房。据附近村民讲,有一伙人经常在此鬼祟进出,且不时听见屋内有机器的轰鸣声。侦查民警初步判断该民房为制造假冒产品的窝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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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8日,警方组织精干警力,开展突击抓捕行动,先后将王某、罗某、刘某等八名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现场查扣假冒注册商标商品产品222箱共3.6万余瓶,折价约330万元。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供述,2023年4月份以来,王某邀约罗某、刘某等合伙开设网店,生产销售假冒某注册商标的品牌产品进行非法牟利。为掩人耳目,特意租赁山沟民房,生产假冒注册商标某品牌养生精油产品,由刘某甲、刘某乙、鲁某等人分别进行管理、发货,通过网络平台对外进行销售。短短一年多时间,非法获利180余万元。

为实施全链条打击,11月27日,侦查民警先后在江西共青城和湖北武汉,将涉嫌非法制造注册商标标识犯罪的李某(男,现年35岁,江西共青城人)和刘某丙(男,现年40岁,湖北通山人)抓获归案,并安全押解回通山。

目前,上述十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假冒注册商标、非法制造注册商标标识犯罪,均被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警方提示:售卖假冒产品,不仅破坏正常的商标管理秩序和市场竞争秩序,也严重损害消费者权益。为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广大市民群众务必通过正规渠道购买商品,同时积极举报违法犯罪线索。

(来源:极目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