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新兴法庭的调解室里,一场因玉米买卖引发的纠纷正在进行调解。
原告王某与被告李某相识多年,一直有着良好的合作关系。过去,李某从王某处购买玉米,双方的交易往来顺畅。然而,近年来李某因养猪行业不景气亏损百万,导致玉米买卖款一直拖欠未还,原告无奈之下将被告起诉至法院。
承办法官在了解双方的情况与诉求后,认为此次案件有调解的空间,便首先与原告进行沟通。原告表示钱不是最重要的,主要是上次通话时,被告态度非常的不好,并表示自己拿不出那么多钱,要拿养猪的设备抵债。原告拒绝后,被告则表示:“那就这样吧,我还不起钱,你去起诉好了。”
原告一气之下将被告起诉至法院,原告对承办法官说:“我也不是非要逼他,但被告这样说让自己感觉很愤怒,这些年知道他经济周转困难都没有要过,他却这种态度,真是让人寒了心。”
承办法官在了解原告的心理后,立即与被告沟通协商,在法官的不懈努力下,被告逐渐认识到自身行为给原告带来的伤害,并表达了愿意还款的诚意。被告承诺将立即偿还本金,但希望可以减少一点利息,原告也表示为了缓解其当前的压力,可以少要点利息,于是双方达成和解。
调解结束后,令人动容的一幕出现了,被告站起身来,走向原告,紧紧拥抱。被告向原告道歉,希望她原谅自己冲动下说出的话,原告说:“这么多年了,我一直把你当弟弟,我也是吃软不吃硬,以后咱们还接着相处。”双方当事人也表示,多亏了法官的耐心调解,而不是简单地一判了之。没有法官在他们之间沟通,他们就没法解开这个结,哪怕收到判决书,俩人以后也会和陌生人一样。
这一抱,化解了双方的纠纷与隔阂,也体现了在法律的公正调解下,人情与法理得以兼顾的温暖结局,让这场原本剑拔弩张的买卖合同纠纷最终以圆满的方式落幕。依安县人民法院坚持调解为主,解开当事人法结的基础上更重要的是解开当事人的心结,更好的做到案结事了。
一审|周春生
二审|郝 焱
三审|张海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