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乌鲁木齐检察机关综合履职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本报讯 记者潘从武 通讯员王瑞峰 记者近日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人民检察院获悉,今年以来,乌鲁木齐市两级检察机关深入推进知识产权保护一体履职、综合履职、融合履职,办理知识产权案件近60件,约占全区检察机关办理知识产权案件的40%。

今年以来,乌鲁木齐市检察机关主动加强与公安机关、法院的沟通联系,会签《知识产权刑事保护合作协议》,搭建知识产权侵权线索网上受理平台,畅通侵权线索通报渠道,建立疑难案件联席会商机制,同向发力,构建知识产权大保护工作格局。

企业是常见的注册商标权利人,依法保护知识产权对维护企业利益具有重要意义。乌鲁木齐市检察机关在办理知识产权刑事案件中,增强综合履职意识,依据《人民检察院办理知识产权案件工作指引》,绘制知识产权检察综合履职思维引导图,坚持知识产权案件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一起审查。

2023年4月,杨某多次低价购买假冒注册商标的白酒,又加价转卖给他人,共计150件,销售金额达6万元。

乌鲁木齐市人民检察院对此案审查起诉期间,向注册商标的所有人新疆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送达《知识产权权利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充分听取其关于案件处理及侵权赔偿的意见。

这一举措,让该公司感受到知情权和参与权得到充分保障,在审查起诉期间,该公司与杨某达成赔偿谅解。因杨某犯罪情节轻微、自愿认罪认罚,且已支付赔偿金10万元,获得谅解,乌鲁木齐市检察院对其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

今年以来,乌鲁木齐市检察机关从刑事案件出发,积极开展知识产权公益诉讼检察和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就行政公益诉讼诉前审查、行政违法行为各制发检察建议3件次,对于不起诉需作出行政处罚的,制发检察意见6件次,综合履职更全面。

此外,为提升知识产权保护质效,乌鲁木齐市检察院通过检察官助理轮值讨论、强制类案检索等措施,提升检察队伍专业素能。(潘从武)

(法治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