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湾区经济网报道:
新办法印发!
助力横琴碳中和试点示范建设
11月25日,《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促进绿色金融发展扶持办法》(以下简称《扶持办法》)正式印发,该办法是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贯彻落实国家、广东省有关绿色金融发展政策精神的重要举措,旨在促进琴澳联动发展绿色金融,助力合作区碳中和试点示范建设。
查看《扶持办法》政策解读
近年来,国家出台多项政策支持绿色金融发展,中央金融工作会议也明确提出要做好绿色金融等5篇大文章。《关于金融支持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的意见》《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放宽市场准入特别措施》等涉合作区的重大政策均对绿色金融作了相关工作部署。
《扶持办法》结合合作区实际,设置了八项具体扶持政策,旨在支持合作区金融机构提升绿色金融专业化服务水平,有序降低资产组合碳排放。吸引有实力和影响力的绿色金融咨询服务机构和绿色评估认证机构落户,助力琴澳加强绿色金融能力建设。鼓励机构积极开展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创新,培育更多具有绿色可持续发展理念及绿色金融专业素养的人才。
前期,合作区的“双15%”税收优惠政策、专项金融政策对绿色科技企业均予以有力扶持,包括《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21)》中涉及绿色产业相关的有20条;合作区的多项金融政策涵盖对绿色企业赴澳门发债,以及通过银行、租赁、保理融资等方面的扶持。
《扶持办法》的出台,则加强对绿色金融服务机构端的激励。此外,合作区作为广东首批碳中和试点示范区,未来在能源、建筑、交通、产业等领域的绿色低碳升级为 绿色科技提供丰富的应用落地场景。上述政策和业务场景的叠加,将有利于助推绿色科技、产业和金融互促发展,为合作区经济发展增添新亮点。
绿色金融是澳门现代金融重点发展方向之一。《扶持办法》不仅在有关扶持条款中加大对澳资企业的资金支持,还将澳门金融机构为合作区企业提供的绿色金融服务纳入政策扶持范畴,例如:
◎ 将澳门银行机构、融资租赁公司为合作区绿色低碳转型项目提供的融资服务纳入费用补贴范畴;
◎ 将澳门保险公司为合作区标的提供的绿色建筑保险纳入扶持范围;
◎ 将入选绿色金融创新或优秀案例,金融服务对象或业务场景在合作区的澳门金融机构纳入资金奖励等。
上述举措有利于促进琴澳合作拓展绿色金融业务,增进澳门金融业务绿色元素的同时支持更多内地绿色低碳转型项目建设,为实现国家“双碳”目标作出贡献。
下一步
合作区将积极推动《扶持办法》有效落实
进一步完善绿色金融服务体系
引导市场主体采用
中外兼容的绿色金融、转型金融标准
建立绿色低碳转型项目库
发挥琴澳一体化优势
加强“内引外联”
有序推进绿色金融跨境服务平台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