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申请执行人王某赶到霸州法院执行局,将一面印有“倾心调解化纠纷 秉公执法暖民心”的锦旗交到执行干警手中,对案件圆满执结的结果表示充分的感谢和认可。
王某将12万元出借给刘某、李某,后刘某二人返还1.93万元后剩余欠款一直未给付,王某只得将二人诉至法院。我院审理后判决被告刘某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王某借款本金10.06万元,李某承担连带责任。判决生效后,刘某二人迟迟未履行法定义务,王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执行立案后,执行干警在向其送达相关法律文书,并通过线上线下等方式对二被执行人名下财产进行查控的同时,多次联系被执行人督促其主动履行义务,迫于执行压力,二被执行人表示愿意尽快履行,但确实无法一次支付到位。后经执行干警的沟通协调,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约定分期履行。
和解履行期间,在执行干警的督促下,二被执行人仍时常间断履行,为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执行干警将被执行人李某拘传至法院,向其严肃说明拒不履行法定义务的严重后果,预对其采取拘留措施。见此,李某主动将之前未履行的部分欠款给付,并承诺自己今后一定会按时履行。另一被执行人刘某得知法院对李某采取了强制措施后,主动按照协议将自己需要履行的部分全部给付申请执行人。李某也在执行人员的督促下如期履行。为此,申请执行人几次打来电话表示自己一定要给执行法官送一面锦旗表示感谢。
法律尊严不容践踏,法律底线不容触碰。“执行和解”不是被执行人拖延履行的法宝,而是给被执行人一个主动履行,分期还款的机会。在接下来的工作中,霸州法院将继续强化执行力度,督促被执行人履行法定义务,全力兑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司法公信力,以实际行动回应人民群众对法院执行工作的新期待。
来源:霸州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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