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在家中坐,微信里的钱像长了腿一样,一笔笔减少了,年逾七旬的老杨百思不得其解,报警后真相渐渐浮出水面。

近日,龙陵县人民检察院对一起盗窃案提起公诉。2023年4月的一天,被害人老杨饭后闲坐在村里的凉亭内玩手机,同村的项某走过来提出帮他清理手机垃圾,老杨便告知了项某其手机开机密码,项某进行了一番操作。此后,项某又多次提出帮老杨清理手机垃圾,有时来到老杨家中,有时拿着老杨手机带回家操作。

今年4月的一天,当项某再一次清理手机垃圾后,老杨才发现自己微信账户内的钱不翼而飞。老杨报警后,经公安机关侦查,2023年4月至2024年4月期间,项某借帮老杨清理手机为由,用微信扫码支付的方式,先后11次将老杨微信里的钱窃取到自己微信账户中,共计盗窃34196元。

项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后,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并自愿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

近年来,部分老年朋友因对智能手机运用、网上业务办理、个人信息风险等认知不足,给不法分子提供了可乘之机,一些不法分子将犯罪之手伸向了老年人的“钱袋子”。在此,检察官提醒大家:一是老年朋友及其成年家属要加强对老年人身份证、银行卡、智能手机等个人信息及财物的管理,切勿随意将其交给他人操作使用;二是要定期登录自己的相关账户进行检查,及时关注账户动态,一旦发现钱财被盗刷,应第一时间对银行卡和相关支付账号进行挂失、止付,避免损失扩大。广大老年朋友要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擦亮眼睛保持警惕,守住自己的“养老钱”。

本报记者 张恒 通讯员 杨艳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