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7日,宣威市公安局举行首届公职律师聘任仪式,为10名受聘的公职律师颁发聘书。
据悉,建立公职律师制度,是宣威市公安局推进法治公安建设的重要举措,是提高新质公安战斗力的重要途径,对加快法治公安建设,推进依法行政和科学决策,具有重大意义。一直以来,宣威市公安局积极鼓励民警参加司法考试,目前已有12名民警通过司法考试,大部分在法治、侦查、禁毒等案件审核、执法办案岗位。
据介绍,聘任公职律师的举措为发挥公职律师在疑难复杂案件研究、执法实战咨询服务、复议诉讼案件办理、民警维权保障、公安执法监督等工作中发挥着积极作用。受聘公职律师实行聘任制,聘期1年,到期后将进行年度考核,合格后再予以续聘。
本报记者 甘仕恩 通讯员 吕林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