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上级法院关于强化执行工作的决策部署和要求,切实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德惠市人民法院开展“涉民生小标的案件执行攻坚月”专项行动,加大强制执行力度,对拒不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违法行为形成强有力震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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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0日,“涉民生小标的案件执行攻坚月”专项行动启动仪式在法院大楼前举行。30余名执行法官、干警和司法警察集结到位,列队整齐、整装待发。党组书记、院长韩松出席仪式并作动员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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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松指出,此次“涉民生小标的案件执行攻坚月”专项行动的开展,旨在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切实打通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他强调,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务必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确保办案规范与办案安全。同时,期望同志们以优异的成绩和辉煌的战果打出执行声势,并祝愿此次行动取得良好的效果。

直击执行现场

“德惠市人民法院‘涉民生小标的案件执行攻坚月’专项执行行动正式开始,出发!”韩松院长一声令下,执行法官、干警和司法警察迅速上车、警车出动奔赴现场。

镜头一:用家人做挡箭牌拒绝还钱 拘传履行

2010年,德惠市郭家镇某建材商店与陈某发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法院判决陈某发应给付德惠市郭家镇某建材商店货款16556元,但陈某发迟迟未能给付货款,德惠市郭家镇某建材商店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干警与法警到达陈某发家中时,屋内仅有陈某发妻子一人在做家务,承办法官张竞文对其照常询问几句后,发现其妻子神色紧张,身后大门紧锁。承办法官发现事态不对立即与干警分头行动,一面在门前劝导其妻子尽快开锁,告知其阻碍执行的后果,另一面迅速冲向后院,防止陈某发从后门逃走。果然,执行干警在房屋后门看到了“逃跑未遂”的被执行人陈某发,成功将其控制拘传。在赶往德惠法院的路上,承办法官不厌其烦地做陈某发思想工作,经过耐心劝说和释法明理,阐明拒不履行将对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后,陈某发主动履行剩余款项,该案顺利执结。

镜头二:执行法官调解 双方和解

谷某惠与潘某林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法院判决,潘某林返还谷某惠购房款120000元,给付谷某惠违约金10000元。判决生效后,潘某林始终不履行法定义务,谷某惠遂向法院提起强制执行申请。执行法官与干警驱车赶到被执行人潘某林家中时,潘某林一脸不知所措,但当干警问到还款事项时,潘某林开始支支吾吾不说实话。面对潘某林有意规避执行的行为,执行法官向被执行人送达拘传票,将其拘传至法院。途中,执行法官不断对其进行释法明理,严肃警告其现在的行为将会面临的法律后果。抵达法院后,被执行人潘某林在执行法官的调解下,双方达成和解,被执行人潘某林当场给付欠款40000元,剩余款项于月底偿清,该案得以顺利执结。

镜头三:妄图逃避执行 司法拘留

石某与李某于2021年1月经法院调解离婚,双方达成协议,李某需给付石某抚养费及离婚损害赔偿共计60000元,于2021年12月27日给付30000元,于2022年12月1日前给付30000元。到期后,李某迟迟未履行调解协议内容,石某遂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干警到达李某家中时,李某正与人电话沟通,准备伺机逃跑,被执行干警们“抓个正着”,李某只得根据拘传通知上了警车。在执行法官梁湖与其充分沟通及释法明理,并告知其不履行法定义务将面临的法律后果,李某仍表现出“摆烂”的态度,拒绝支付赔偿款,执行法官遂依据法律对其作出拘留15日的决定,并将李某送进拘留所。

本次集中执行行动出动干警26名、法警4名、警车8部,辗转于城区、郭家镇、夏家店街道、五台乡等地,共查找被执行人24人、拘传13人、现场和解2件,执行完毕4件、执行和解9件,执行到位标的额19.86万元,“涉民生小标的案件执行攻坚月”专项行动首战告捷。

执民之所急,行民之所盼。德惠法院将继续以涉民生、金融案件为突破点,挥起法律利剑,始终保持凌厉攻势,灵活运用各项执行措施,强化执行震慑,促进社会诚信,树立司法权威,最大限度地实现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姜明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