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夏天,沈阳黑帮大佬刘涌在试图逃往俄罗斯时被警方抓获,消息一经传出,震动了整个东北地区。
这个曾一手掌控沈阳中街商业开发、垄断香烟市场、肆意拆迁强占土地的黑社会头目,最终栽在边境检查站的审查中。
然而,他的落网并未让公众看到案件尘埃落定的希望。
2年后,这个案子在铁岭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罪行累累的刘涌被判死刑,并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似乎正义已经伸张。
但谁也没有想到,随后他的家属却聘请了14名律师,开始为其辩护,案件一度被重审。
最终,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竟然改判他死刑缓期两年执行,一时之间舆论哗然。
初始的野心:暴力扩张
1995年沈阳市中街区域,因其繁华的商业环境、人流量,成为了多个商业巨头竞争的焦点。
刘涌作为地区黑帮的头目,对这一黄金地段垂涎已久。
他的目光很快锁定了新近开业的双兴购物中心,这里地理位置优越,人流量大,非常适合开设大型超市。
为实现控制购物中心的计划,刘涌采取了一系列粗暴手段。
他首先找到了购物中心的经理吴某,一位中年男性,管理着这座新装修的购物中心。刘涌通过第三方介绍接触吴某,伪装商谈租赁事宜。
然而,随着谈判进行,刘涌真实意图很快显露无遗。
一天晚上,吴某刚刚离开购物中心,准备回家。
刚到停车场,突然被几名不明身份的男子围住。这些人手持棍棒,毫无预警地对他展开攻击。吴某受到了严重的身体伤害,被迫送往医院治疗。
出院后,吴某的生活和工作变得异常艰难。
刘涌没有就此罢休,继续通过各种方式对吴某施加压力。有几次,刘涌亲自或派人前往吴某的家中,以吴的家人安全为由,进行言语威胁。这些威胁让吴某夜不能寐,他开始担忧自己和家人的安全。
最终,在持续的精神和肉体上的压力之下,吴某被迫做出了让步。
他将自己精心打理并投资超过200万元装修的470平方米的门面房“转租”给了刘涌。
刘涌通过这种方式非法占据了这块黄金地段,随后迅速在此开设了他梦寐以求的百佳超市。
接管门面房后,刘涌为了表面上的“公正交易”,从他通过其他非法手段勒索来的25万元中抽出5万元,作为对吴某的所谓“补偿”。
这笔钱对于吴某来说,远远不能弥补他在这场暴力胁迫中所遭受的精神和经济损失,但他已无力回天,只能默默接受这个结果。
构建地下帝国
1997年至1998年间,刘涌逐步扩大其势力范围,将目光转向了沈阳的香烟市场。他看中了这一行业的高利润空间,决心通过暴力手段垄断市场份额。
起初,刘涌派出手下以“商谈合作”的名义接触香烟店铺的业主。
然而,这些谈判大多是在强迫和威胁中进行的。那些不愿意接受条件的业主很快便遭到报复。
一次,香烟店主李某因拒绝缴纳所谓的“保护费”,店铺遭到刘涌手下的袭击。几名打手带着铁棍闯入店内,砸毁了货架和库存的香烟,并将李某当场打伤。
与此同时,另一家香烟店的业主张某也未能幸免。
在刘涌的指使下,几名手下再次出动,用类似的手法对张某的店铺进行破坏。
他们不仅打伤了张某,还将店铺内的香烟全部扫荡一空。
短短几个月间,中街多家香烟店因刘涌的干涉而关门或更换经营者。
那些妥协的业主被迫缴纳“保护费”,接受刘涌制定的货源供应渠道,从而成为他势力的一部分。
到1998年,刘涌的行为变本加厉。
5月,辽宁省技术监督信息研究所的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时,因触及刘涌势力的利益,被他的打手公然袭击。
当天,三名工作人员正在某商铺核查产品质量,刘涌得知后,立即派手下赶到现场阻挠。
几名手下强行闯入执法现场,不由分说对三名工作人员进行殴打。
其中两人被打至重伤,头部和四肢多处骨折,无法自行站立。
整个过程持续时间很短,但手段极为残忍。
1999年,刘涌在掌控香烟市场后,又将触角伸向中街部分地区的商业开发项目。
他以巨额资金和复杂的人际关系取得了开发权,开始对这一片区进行强势介入。
与合法开发商不同,刘涌采取的是毫无底线的暴力手段。
当时,中街地区还有一些老商铺和住户未搬迁,尽管开发计划已经下达,但不少人因补偿条件问题迟迟不愿离开。
刘涌对此直接派出打手携带刀具和枪支,对拒不配合的商户展开威胁。有几家药房在拆迁范围内,其中一家负责人明确表示不愿搬迁。
一天上午,刘涌的手下突然冲进药房,用铁棍砸毁柜台和药品陈列架,并将药房值班经理拖到门外殴打。
药房其他员工试图上前阻止,却也被打得鼻青脸肿,其中一名员工手臂被砍伤,鲜血直流。
打手们在药房内外制造了一片狼藉,临走时还砸碎了附近两家店铺的玻璃,以示威慑。
这次事件之后,药房被迫停业,其他商户和住户也不敢再与刘涌抗衡,不得不接受他开出的条件匆匆搬离。
刘涌用这种方式迅速清空了开发区域,为他控制的商业项目铺平了道路。
同年,刘涌的势力已经延伸至沈阳市的多个领域。
他还对中街的经营者强收保护费,甚至直接控制部分店铺的经营活动。
一些小商铺如果不缴纳费用,就可能遭到砸店、断货的报复。
刘涌的团伙成员白天在街头四处巡视,手持棍棒或刀具,随时对不听从命令的人动手。
在1995年至2000年的五年间,刘涌的犯罪团伙通过暴力、威胁和非法控制不断壮大,逐步发展成具有黑社会性质的组织。
他的势力覆盖沈阳市多个领域,无论是商圈还是民生行业,凡是有利可图的地方,都能看到他的影子。
在这五年里,刘涌及其团伙累计实施了27起犯罪行为,包括故意伤害、敲诈勒索、强迫交易等,几乎无所不用其极。
警方的缜密调查
警方从1999年5月正式对刘涌集团展开立案侦查。
这一过程中,调查工作遇到了不小的阻力。刘涌的团伙反侦查能力极强,其成员纪律严明,很少留下直接证据。
另一方面,刘涌利用自己在社会各界的复杂关系网,多次试图干扰侦查。他和一些上层领导保持密切联系,通过送礼、行贿等手段寻求庇护。
为了收集关键证据,沈阳市公安局组成专案组,对刘涌团伙的成员展开秘密调查。
专案组通过跟踪监视、秘密取证等方式,逐步掌握了一些犯罪线索,但要形成完整的证据链仍然存在难题。
部分受害者因为惧怕刘涌的报复,不敢出面指证,而一些潜在的证人则因利益关系选择保持沉默。
到2000年初,刘涌察觉到风声越来越紧,他开始试图逃避法律的追捕。
专案组在调查中发现,刘涌不仅在沈阳当地活动频繁,还多次将部分资产转移到外地,并安排手下做好出逃的准备。
6月底,警方得到情报,刘涌计划与妻子逃往俄罗斯。专案组立即将这一情况向上级汇报,并在边境地区部署布控。
2000年7月10日下午,刘涌携妻子抵达黑龙江省黑河市,试图通过边检前往俄罗斯。
然而,边检人员在审查过程中发现刘涌身份可疑,立即将这一情况通报给当地警方。
黑河警方随即加紧排查,并于次日下午在一辆出租车内将刘涌及其同伙高伟成功抓获。
被抓时,刘涌并未激烈反抗,而是试图通过身份掩饰拖延时间,但警方对他的行动轨迹早已了如指掌。
随着刘涌落网,他的犯罪团伙逐步瓦解,隐藏多年的罪行也逐渐浮出水面。
迎来司法审判
2002年,铁岭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刘涌一案。
庭审现场人满为患,刘涌的犯罪事实通过证据一一呈现在法庭上,包括故意伤害、敲诈勒索、强迫交易等多项罪名,共涉及27起犯罪行为。
公诉方指控明确,证据确凿,法庭经过多次审理后作出判决,以故意伤害罪等数罪并罚,判处刘涌死刑,并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就在社会各界以为案件已经尘埃落定之际,刘涌却利用他积累的资源展开了新一轮的反击。
他的家属和手下动用大量资金,为其聘请了14名高级律师组成庞大的辩护团队,希望通过法律程序为刘涌争取减刑。
这些律师在随后的一系列程序中提出了诸多异议,包括对部分证据的合法性提出质疑,以及对案件定性和量刑标准进行辩护。
辩护团队的介入使得案件在2003年经历了重审。
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经过重新审理后,作出改判,刘涌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支持原判的人认为,刘涌的犯罪事实清楚,情节严重,必须依法严惩。
反对改判的人则质疑法律的公正性,认为减刑背后可能存在不正当的运作。
一时间,各类声音在媒体和公众中交织,一些舆论甚至开始要求对案件进行更高层级的审查。
面对社会的强烈反响,最高人民法院决定对刘涌案进行复审。
2003年12月,最高法派出法官和法警前往沈阳,就刘涌案的具体事实和法律适用问题展开全面审查。
12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作出最终判决,撤销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此前对刘涌的改判,重新判处刘涌死刑立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