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离开100多天了,

对于父母来说,

锥心的痛从未停止。

今年8月13日,14岁的敦敦在西安市莲湖区艾菲特健身锦园店突发意外,溺水而亡,当时游泳馆里无救生员在岗。至今3个多月过去了,家属没有得到处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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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7日上午,记者在敦敦家中看到,他的房间依旧窗明几净,书桌上是一摞摞九年级的课本。

“当时正放暑假,早上8点多,儿子说去游泳,艾菲特健身房就在小区里。”敦敦的母亲行女士回忆,儿子从小就在艾菲特健身房游泳,对环境和教练都很熟悉,游泳技术熟练。当时敦敦在准备中考游泳考试,他的个子有1.72米,所以父母很放心他独自前往。

事发当天9点多,行女士前往健身房找孩子,前台的工作人员告知她孩子溺水了,已经送往西安市第五医院。

行女士叫上丈夫赶往医院,被告知孩子正在抢救中。

西安市第五医院急诊病例显示,患者8月13日10:41就诊,30分钟前在健身房游泳池溺水,健身房教练给予体位倒水处理后拨打120,于9:30急送至急诊。经过积极抢救3小时,患者无意识,无自主呼吸,12:37宣布死亡。 

敦敦的父亲张先生想搞清楚事实,

给儿子要一个公道:

当时游泳池里究竟发生了什么?

孩子是如何溺水的?

救生员又在哪里?

如此重大的事故谁应担责?

张先生告诉记者,民警给他看了一段视频,孩子在泳道里来回游动,间或与一旁的老太太聊几句,最后一次游过去之后就再没见身影,据说事发位置是监控死角。民警表示,是一旁的老太太发现孩子漂在水面上不动弹,上前询问才发现异常,几名游泳者将孩子抬上来,后来健身房叫了120。

令家属气愤的是,事发至今,艾菲特健身房没有联系过家属,没有一句解释和道歉。街办、莲湖区文体局等曾组织过两次协商,游泳馆工作人员拿不出处理方案,至今此事无进展。

11月27日上午,记者来到事发地艾菲特健身房锦园店,发现大门紧锁,留有“设备维护暂停营业”的提示,透过玻璃门看到里面标注“泳池关闭”,玻璃门上留有几个店方联系电话。记者联系到会籍经理王先生,询问事故时的情况,王先生表示自己当时不在,此事有专人负责,将通知负责人联系记者,但截至发稿未收到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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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游泳的孩子为何会溺水?记者又联系到该店一名教练,其表示敦敦会4种泳姿,但事发时他也不在,不知晓具体情况。目前,他已因被欠薪离职。

  

“游泳是一项危险运动,意外随时可能发生。”从事救生员相关工作的王先生提醒说,目前公共泳池尤其是一些健身房里的游泳池,可能存在没有配备救生员或者救生员数量不足的问题,呼吁相关部门加强监管。

艾菲特健身房锦园店隶属陕西铭瑞艾菲特康体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企查查搜索发现,该公司自身风险13条,包括司法诉讼9条,监管处罚4条,多家分公司有经营异常,法人被限制高消费。记者致电该公司电话,均未能接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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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8月27日,莲湖区文体局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事发时3名救生员无人在岗值班,对艾菲特健身锦园店按照高限做出行政处罚2万元的决定。

决定书显示,该游泳馆的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许可证明确救生员数量为3人,但事发时3名救生员无人在岗值班,导致溺亡事故发生,企业存在重大安全责任。涉事企业当日游泳值班人员低于规定数量的社会体育指导人员和救助人员,且社会体育指导人员和救助人员未取得上岗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