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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天网约车 将平台派发的线上单,私自改成线下单再出交通事故后,相关责任谁来承担?

近日,湖南省东安县审理的一起网约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再向外界展示了一则具体案例。

2023年1月,肖某和杨某及家属等人回老家探亲。肖某通过网约车平台下了单顺风车,平台将此单派给了司机刘某某。

后在双方取得联系后,经协商取消了平台订单,改为司机与乘客之间的私单。

但没成想,在行驶过程中,因刘某某操作不当发生了交通事故,致使肖某等4名乘客受伤。交警做出的事故认定书中,司机刘某负全部责任,4名乘客没有任何责任。

随后,乘客杨某等4人,将刘某彬、东莞市某汽车租赁公司、某财产保险公司诉至法院,要求支付4人因交通事故导致的各项损失。

法院审理后认为,司机刘某彬在此次单方事故中负全责,应就本次事故承担侵权责任;而刘某与车辆也均双证齐全,且东莞某汽车租赁公司投保了道路客运承运人责任保险,某财产保险公司应当在保险限额范围内,赔偿杨某等4人因案涉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

在东安法院的判决中,某财产保险公司在道路客运承运人责任保险限额范围内,赔偿杨某等4人因案涉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12万余元;司机刘某彬赔偿杨某等4人剩余损失23万余元。该判决现已发生法律效力。

对于这其案例,东安县人民法院法官张健表示,网约车私下交易往往会使行程存在安全风险,司乘双方的行程安全均缺乏有力保障后盾。一旦在线下交易的行程中发生交通事故,对用户来说,其无法享受平台的安全保障,平台高额行程保险无法生效;对司机来说,也或将面临大额赔偿。

因此,一方面网约车平台需要尽到高度注意的义务,做好源头控制,搭建完整严谨的安全体系和网约流程;另一方面,驾驶员和乘客也应该树立正确的安全观,准确理解网约车平台的安全服务范畴,同时保障自身的行为合乎规范,对因自身原因导致的风险及隐患,需要有承担相应的责任意识。

本文引用资料:光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