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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进一步推进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和依法办学,提升师生法治素养,丰富师生的法律知识、提高学生的自我保护能力,元光小学特邀请法治副校长、固始县秀水派出所洪首云警官于11月28日下午到校开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增强法律知识”为主题的法治进校园活动,讲座由分管安全副校长蒋燚主持,五年级师生参与此次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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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与未成年人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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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洪警官向师生普及与未成年人相关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让同学们多掌握一些法律常识,对照自己在学习、生活中的行为,能够利用法律法规更好地保护自己。

不良行为的具体行为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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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警官介绍了当代未成年人常见的不良行为,未成年人不良行为实际上是一些不良习惯从轻到重的不断强化的过程。在校未成年学生处于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形成的重要的“关键期”,因此,学校的预防犯罪工作应掌握未成年人个体行为发展的一般规律和特点,抓住未成年人成长的各个阶段的有利时机,按照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培养未成年人良好的行为习惯,达到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不良行为的目的。

争做新时代好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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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警官从加强自身修养、依法自律、提高鉴别能力、谨慎交友、不虚荣攀比、增强防范意识以及掌握自救本领这七个方面进行指导,希望全体学生争做文明守纪的新时代好少年。

总结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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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副校长蒋燚总结发言,第一,要严格要求自己,加强学习,增强自律意识、规矩意识;第二,看到身边的同学有一些不文明的行为,应当及时制止;第三,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将我们在学校里学到的法律法规知识转达给家长,我们要做到人人知法、懂法、用法,共同营造安全和谐文明的校园环境、社会环境。

本次法治教育专题讲座的举办,使学生明白了知法、学法、懂法、守法、护法和远离不良行为的重要性,增强了学生的法律意识,为学生形成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提高自律能力和安全防范能力,养成依法办事、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奠定了基础。(蒋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