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公布了一起因肖像权引发的案件。一男子在自家火锅店开直播,顾客路过入镜后获赔500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在未获得消费者同意的情况下,将消费者的肖像暴露在直播中,构成了对消费者肖像权的侵犯。
最终法院判决店家通过直播账号发布视频对消费者赔礼道歉(道歉内容须经法院审核),道歉视频应置顶不少于三日。同时,判决店家向消费者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500元,可谓是赔了夫人又折兵。
网友热议:
有网友表示:如果说纯粹是为了展示特定公共环境,可以不经肖像权人同意。
对于这个观点,众说纷纭,有网友说,那这么说来,住酒店的话,酒店都可以肆无忌惮的偷拍了?那肯定是不行的。
话说回来,直播也不是法外之地,在没经过别人同意的情况下,还是不要拍摄别人为好,避免惹上不必要的麻烦。
还有不少人表示:“支持,就很讨厌那种商家或者自媒体博主拍摄视频或者直播时拍到自己,尴尬极了。”
还有网友感慨,“这位顾客做的没错,只是一般人不会这么较真,要不然户外直播的要赔惨。”。
带来的反思
这一看似简单的事件,让我们反思一个问题,就是公共空间与个人隐私的界限究竟在哪里?
按常理说,火锅店作为一个公共消费场所,商家拥有一定的经营自主权,包括进行直播宣传以吸引顾客。
当然,消费者在公共空间也并非毫无隐私可言。消费者进入火锅店消费,并没有放弃自己对个人形象和隐私的合理保护预期,因为在公共场所,人们随时可能被各种拍摄设备捕捉到画面,而这些画面一旦被不当使用,就可能侵犯个人隐私。
再说,此次事件也反映出商家在商业活动中的法律意识淡薄。许多商家在开展直播等新兴营销活动时,往往只关注宣传效果,而忽略了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一旦引发法律纠纷,商家可能面临赔偿、声誉受损等后果。
所以说,商家还是尽量减少未经被拍摄人许可的直播和拍摄等活动。
如何保护自己的隐私?
面对此类隐私侵权风险,我们作为消费者,也应积极采取措施保护隐私。
在进入公共消费场所时,可以留意场所内是否有拍摄活动的提示,如果不希望被拍摄,应及时与商家沟通协商,表明自己的态度。
退一步讲,假如在发现自己的隐私被侵犯后,一定要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积极与商家交涉,通过合法途径获得赔偿并要求停止侵权行为。
一点思考
“吃火锅意外入镜直播间获赔 500 元”这一事件为我们敲响了隐私保护的警钟。无论是消费者、商家还是整个社会,都需要重新审视公共空间中的隐私问题,共同努力构建一个既能保障商业活动正常开展,又能充分尊重和保护个人隐私的社会环境。
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在享受现代科技带来的便利与创新的同时,避免陷入隐私被侵犯的困境,在公共空间中拥有一份安心与自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