敏昂莱出访中国后,国际刑事法院计划对其发布逮捕令,中方驳斥酣畅淋漓。国际刑事法院为何要逮捕敏昂莱?中方又如何驳斥国际刑事法院的行为?
11月27日,国际刑事法院(ICC)首席检察官卡里姆·汗递交申请,指控缅甸军政府领导人敏昂莱对缅甸若开邦少数族裔犯下所谓的“反人类罪行”,请求签发针对后者的逮捕令。
对此,缅甸军政府发布声明回应表示,缅甸不是罗马规约缔约国,也不承认国际刑事法院的相关指控,并强调缅甸奉行“和平共处”的政策。
在这个问题上,中方的态度也非常鲜明,并罕见地明确驳斥了国际刑事法院的相关做法。
28日,外交部发言人毛宁在谈到相关话题时,从两个角度作出了回应。
首先,若开邦问题有着非常复杂的历史民族和宗教背景,中方认为,解决缅甸若开邦的问题,需要综合施策稳妥解决,而中国作为缅甸的友好邻邦,愿意为其提供帮助,也呼吁国际社会为局势降温发挥建设性作用。
换言之,对于外部势力试图通过制裁、逮捕等粗暴行为干涉缅甸国内局势的做法,中方都不认可,也不认为这些措施能够发挥作用。
需要指出的是,就在本月初,中方还专门邀请了敏昂莱来昆明,出席了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第八次领导人会议。中方的相关举措,不仅可以推动缅甸军政府加强与周边国家的合作,也可以通过和平的手段促进缅甸军政府的政治转型,让其真正获得国际社会的接纳。
在这个关键时刻,国际刑事法院的粗暴做法,破坏了中方的和平努力,也无助于缅甸国内紧张局势的缓解。
其次,中方指出,即便是根据罗马规约,除非安理会给出了移交的请示,国际刑事法院对于非缔约国国民在非缔约国领土上实施的行为,都没有管辖权。
在这之前,国际刑事法院刚刚发布了一份针对以色列总理内塔尼亚胡的逮捕令,虽然以色列并不是罗马规约缔约国,但是受到以色列进攻的巴勒斯坦却是缔约国之一,因此这份逮捕令在法理上还能说得过去。
但即便如此,包括法国、匈牙利等缔约国都明确表态,不会执行针对内塔尼亚胡的逮捕令,由此可见,西方对于国际刑事法院的执行层面,依然存在着“双标”。
中方从法理和现实的角度,驳斥国际刑事法院的做法,可以说是酣畅淋漓,这也是中方在对全世界亮明态度,警告那些不怀好意的外部势力,收起“长臂管辖”的错误做法,更不要试图在中方周边国家挑起动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