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惠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发布关于对龙门平陵龙平渠灌区节水提升工程项目“11·15”一般机械伤害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挂牌督办的函。

函文显示, 2024年11月15日15时许,龙门县龙平渠灌区(平陵、龙江支渠)节水提升工程施工现场发生一起机械伤害事故,致1人死亡。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和《惠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挂牌督办办法的通知》的规定,惠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决定对该起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实行挂牌督办。

函文全文如下——

惠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对龙门平陵龙平渠灌区节水提升工程项目“11·15”一般机械伤害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挂牌督办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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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11月25日

(信息来源:惠州市应急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