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记者 徐苏宁)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江苏省产业技术研究院发展促进条例》(以下称《条例》)。11月28日下午,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召开新闻发布会,对《条例》进行解读。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本次立法是江苏首次针对新型研发机构立法。《条例》不分章节,共32条,将于2025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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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2月,省委、省政府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全面深化改革要求,组建了江苏省产业技术研究院(简称江苏产研院),作为江苏科技体制改革的试验田。十余年来,江苏产研院聚焦科学到技术转化的关键环节,充分激发人才创新活力,不断提高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水平,着力破解科技与经济“两张皮”难题,取得了丰硕成果、积累了成功经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构建支持全面创新的体制机制,统筹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体制机制一体改革。在此背景下,出台《条例》具有重要意义。

本次立法是江苏首次针对新型研发机构立法,《条例》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发展促进的原则,进一步在经费保障、收益管理、人才引进、职务科技成果资产单列管理、发展耐心资本等方面加大对江苏产研院支持保障,从法制层面促进和保障江苏产研院的改革创新,为江苏产研院的未来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

一方面,《条例》逐一明确能够引领江苏产研院高质量发展的创新举措,将江苏产研院十余年来在人才引进培养、产业技术攻关等方面的改革经验以立法的形式总结提炼,另一方面,坚持规范与促进相结合,明确理事会是江苏产研院重要事项的决策与监督机构,赋予理事会监督职责,健全江苏产研院监督机制,保障江苏产研院健康发展、行稳致远。

《条例》的出台标志着江苏产研院的改革发展进入新的阶段,下一步,江苏产研院将切实做好《条例》的贯彻实施工作,进一步强化科技同经济对接、创新成果同产业对接、创新项目同现实生产力对接、研发人员创新劳动同其利益收入对接,持续深耕科技体制改革“试验田”,推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助力江苏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产业科技创新中心。

(图片由 于同化 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