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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六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肉制品、食用农产品、餐饮食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等6类食品42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39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
现将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霍邱县潘氏蔬菜经营部销售的生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安徽省公众检验研究院有限公司。
霍邱县潘集镇永宁蔬果生鲜经营部销售的豇豆,倍硫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安徽省公众检验研究院有限公司。
六安市裕安区鲸选鲜超生活超市销售的小台芒,吡唑醚菌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安徽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已责令生产经营者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控制风险,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涉及的不合格产品已按要求开展核查处置工作。
部分不合格项目的小知识
一、噻虫胺
噻虫胺是新烟碱类中的一种杀虫剂,是一类高效安全、高选择性的新型杀虫剂,其作用与烟碱乙酰胆碱受体类似,具有触杀、胃毒和内吸活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生姜中噻虫胺最大限量值为0.2mg/kg。造成蔬菜等农产品中噻虫胺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农户在农产品的种植过程中违规过量使用,或者使用后未严格落实农药使用后安全间隔期有关规定而导致。
二、倍硫磷
倍硫磷是一种具有触杀、胃毒和熏蒸作用的有机磷农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豇豆中倍硫磷最大限量值为0.05mg/kg。造成蔬菜等农产品中倍硫磷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农户在农产品的种植过程中违规过量使用,或者使用后未严格落实农药使用后安全间隔期有关规定而导致。
三、吡唑醚菌酯
吡唑醚菌酯是一种新型广谱甲氧基丙烯酸酣类杀菌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3-2021)中规定,芒果中吡唑醚菌酯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05mg/kg。水果中吡唑醚菌酯超标,可能是果农未严格按照标准规定施药或施药后未严格落实农药安全间隔期造成。
文章来源:六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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