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位郑州市民实名举报,位于郑州市经开区经开第一大街和经南五路、经南三路交叉口占地约40亩的郑州博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新建筑涉嫌违建,经与相关部门核实发现,涉事建筑的土地、规划、施工、消防、环评等手续存在不同程度问题。
市民多次举报后,郑州市经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经开区城市管理局、经开区消防大队、属地街道办事处等,仍在纵容涉事企业的违法行为,涉嫌失职渎职不作为。该事件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公众呼吁相关部门应积极履行职责,依法处理违法建筑问题,保障城市规划的严肃性和公共利益。
在该处违法建筑中,临近经开一大街的是两栋已经建好的三层砖混楼房,其中一栋下面的商户有德芙乐全屋订制、八号食屋;另一栋下面是理发店、烟酒店、米皮店等商户。经开一大街还有一个二层的结构板房正在搭建,此处的新建违建也说明违法建设房屋不仅长期未取缔,还在持续新增。
靠近经南三路一侧,则全是搭建简易的板房,依次有兆喜家居全屋定制、山也听风(饭店)、龙跃机动车检测站、河南华鑫车业等,还有一家名为佳尔美的大型商超,建筑面积达1000多平方米,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和消防隐患。
大型商超屋顶竟是简易的扣板,存在漏水、倒塌、失火等安全风险,千余平米的大型超市若没有消防通道、逃生疏散通道,会存在严重的消防安全隐患。
据了解, 这一片违规占用土地建设的建筑物构筑物,已经持续存在很久,占用的土地是工业用地,郑州博赛生物公司该地块的土地使用证约40亩工业用地。
然而,工业用地竟被非法出租并改建为商业项目。这种改变土地用途的行为,以及在缺乏完整工程规划和建设手续的情况下进行建设,构成了严重的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规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5%以上10%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10%以下的罚款。
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三条第三款也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的,禁止投入使用;其他建设工程经依法抽查不合格的,应当停止使用。
官方信息显示,上述违建不具备建设用地规划、建设工程规划、施工许可、消防验收等许可手续;其土地使用手续显示该地块为工业用地,并非商业用地;其环评批复显示,上述违建是打着“修建厂房”的名义建设的。
规定明确无误,违法行为亦无疑义。然而,在面对举报时,监管部门往往仅限于口头承诺处理,实际行动却寥寥无几;或者仅仅以“已罚款”作为回应。
为什么监管部门层层监管却层层沦陷?除相关职能部门外,当地办事处与违法建设项目仅一路之隔,违建却在办事处眼皮底下“拔地而起”,所谓的“网格监管”,恐怕早已变成了“网格灯下黑”。
值得注意的是:举报人的一举一动,都被举报的违法企业掌握得清清楚楚,举报人的电话和举报的每一个动向,都被办事处和几个职能部门透露给违规企业。
这一点从侧面印证了当地群众所说的,办事处和几个职能部门人员,极有可能是有违建企业的保护伞,他们面对违法行为是不作为,而对违法行为的保护和包庇则是积极作为:积极为违法企业通风报信,商量对策,变相威胁举报人。
近期,举报人多次拨打郑州市12345政府热线反映问题,但郑州经开区规划局及城市管理局并未采取任何行动。在此期间,违法建设活动持续进行,对公众的举报和政府热线的反馈置若罔闻,尤其在处理违规用地和违法建筑企业的问题上,保护态度显得尤为明显。
“徒法不足以自行”!法律赋予相关部门各自的职权,可相关部门如果不去执行,再好的法律,也只能是一纸空文。
在有些地方面对举报,要么不管,要么以罚代管,法律赋予相关部门的权力,俨然已经成为“罚款财政”的创收工具。
目前,尽管存在监管问题,违建项目仍在各部门的“监督”下顺利落成并开始营业。接下来,公众需密切关注当地政府是否会采取措施,对这一违规建筑实施停工、整改或拆除。
对于郑州市经开区的违建整治情况,媒体也将持续予以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