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7日,延吉市卫生监督所对辖区内2家消毒产品生产企业进行监督检查。

检查中,卫生监督员深入生产作业场所,对设施设备运转情况、消毒产品卫生质量、物料仓储条件、卫生许可证以及从业人员健康证持有情况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卫生监督员还向企业负责人宣传了相关法律法规,督促企业落实卫生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按照卫生质量标准开展生产工作,确保出厂的消毒产品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同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卫生监督员现场进行了反馈,并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立即整改。(刘庆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