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晚报·齐鲁壹点 张頔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于山东省应急厅官网行政处罚公示栏了解到,山东申丰水泥集团有限公司峄州水泥分公司因“安全设备的安装、使用、检测、改造和报废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收到罚单,处罚机关为峄城区应急管理局。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处罚决定书内容显示,山东申丰水泥集团有限公司峄州水泥分公司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以及《带式输送机工程技术标准》(GB50431-2020)第9.1.1条。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峄城区应急管理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二、安全设备的安装、使用、检测、改造和报废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参照《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鲁应急发〔2022〕1号,编号24条第2档,对其罚款贰万肆仟元(¥:24000)整。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为(鲁枣峄)应急罚﹝2024﹞55号。

对此,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拨打申丰水泥集团联系方式询问情况,无人接听,截至发稿未得到回电。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信用中国显示,该单位母公司申丰水泥集团今年亦收一张罚单。2024年1月25日,因“生产经营单位对一般生产安全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申丰水泥集团被枣庄市峄城区应急管理局罚款柒拾万元(¥:700000)整。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山东申丰水泥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注册资本40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郑钊,由山东泉兴晶石水泥有限公司全资持股。山东泉兴晶石水泥有限公司则成立于2012年,注册资本200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张宗辉。

新闻爆料电话:0531—851932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