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刑警》案件原型:4名劫匪冲击煤矿抢劫,完事集体人间蒸发
花花史界
2024-11-27 21:50天津
温馨提示:本文为真实案件,旨在弘扬正义,杜绝犯罪发生,前1/2免费阅读
在1995年的寒冷冬夜,黑龙江鹤岗市南山矿的宁静被一场突如其来的暴力抢劫案打破。这不仅是一起简单的犯罪事件,而是一场对群众安全的公然挑衅。
夜幕下的阴谋
1995年1月28日,当大多数人都沉浸在迎接春节的忙碌中时,一辆北京212吉普车在文化路附近未熄火停放,一名“警察”在车内等待。随后,一男两女接近车辆,女性分别有着卷发和直发,男子穿着短大衣。
三人上车后,吉普车驶向市汽校。到达后,车停在学校后墙边,男子让司机稍等。紧接着,卷发女子拿出猎枪,对司机连开两枪,司机倒下。他们将司机尸体移至后座,并清理血迹,随后将车停在下水道旁。
三人将司机尸体拖出,司机求饶,但女子又开一枪,确认死亡后,再补一枪。他们将尸体投入下水道,随即驾车逃离现场。
枪声中的悲剧
四名犯罪分子,驾车前往鹤岗市的南山矿。
趁门卫离岗,他们直接进入矿场,直奔保卫科。
其中一名高大男子携带短枪,其他人手持长枪,分别在警卫室门口把守。
警察刘某回忆,他和队长赵成远在警卫室内,一名直发女子持枪闯入,随即开火。刘某和赵成远等人被打伤,女子还对他们补枪。一名穿短大衣的男子拿走了队长的54式手枪并收集了弹壳。
刘某听到另一保卫科也传来枪声,卷发女子打死了保卫干部张某,并与仓库内的四名警察交火。两名警察试图抵抗,但火力不敌歹徒,一名警察受伤。仓库里存放着五大包现金,警察意识到歹徒的抢劫意图。
姜科长在听到抢劫声后,与歹徒交火并试图逃跑呼救,但被长发女子射击。他躲避并还击,试图绕到楼道另一侧,却遭遇穿短大衣的男子。
警察张宝华被追杀,中枪身亡。张国明和陈学礼在仓库内用板凳和衣架顶门,陈学礼手持冲锋枪准备射击。张国明提醒陈学礼节省子弹,因为歹徒可能冲进来。
歹徒试图破门而入,张国明警告说他会开枪。两名保安坚守着五箱现金,而其他工作人员在听到闷响后,并未意识到严重性。
姜科长逃出后,向回来的工作人员报告了抢劫情况,并去报案。四名保安人员随即冲入大楼,准备与歹徒对抗。
在交火中,两名警察受伤。歹徒意识到已有人报警,决定放弃行动。他们在值班室放火并放置炸药包,几分钟后爆炸,歹徒趁机逃走,造成11人死亡,制造了震惊鹤岗市的特大暴力抢劫杀人案。
正义的追捕
“1.28”枪声惊动了公安部、中央政法委和省委、省政府,一道道指示迅速传达到省公安厅和鹤岗市公安局。省厅和鹤岗公安部门的精兵强将云集南山矿,全力投入侦破战役。
当晚8点起,鹤岗大街小巷,各条街道上,全副武装的公安民警已经上岗到位,开始彻夜巡逻,堵截和清查。
省公安厅牵头组织的专家领导小组汇集全国知名的刑侦专家,痕迹专家,法医专家等等陆续抵达鹤岗。
经现场勘查,当场除一具尸体外,其他身份都得到核实,专家决定从这一具尸体(11号尸体)入手寻找突破点,难道此人就是其中一名劫匪吗?那他的同伙为什么要对他下手?。
调查团队集中精力研究11号尸体的面部枪伤,该尸体面部遭受三枪,第一枪由一名保安用54式手枪造成,其余两枪则是其同伙所为,其中一枪击中了已有的伤口,另一枪精准地击中了死者的左眼。
经过刑侦专家的细致调查,他们认为击中左眼的一枪似乎是多余的,因为面部的枪伤已经足以致命。那么,为何犯罪者还要额外对死者的左眼进行射击呢?
专家们得出的唯一解释是,死者的左眼可能藏有某种特殊标记,犯罪同伙为了消除可能的线索,才决定对左眼进行射击。
从犯罪分子的行动模式和逃离路径可以推断,他们对犯罪现场有着深入的了解。
他们不仅知道矿场内藏有93万元现金,而且清楚这些现金的具体存放位置,甚至对警力的配置也了如指掌。
这些嫌疑人显示出了高度的犯罪技巧和丰富的经验,他们在行动前进行了详细的侦查,并精心选择了经济警察用餐、警惕性最低的时刻实施犯罪。
他们能够熟练地操作枪支,掌握爆破技术,具备强大的心理素质和一定的逃避追捕的能力。
2月14日中午,南山分局接到一起举报,一名出租车司机称1月17日中午遭遇抢劫。
三男一女组成的抢劫团伙中,领头的男子戴着绒线帽,身高约1米8,他们持猎枪威胁司机交出现金。
司机在被抢后设法逃脱,而抢劫者并未追赶。第二天,司机返回弃车地点时,发现车内弥漫着浓烈的酒精气味,所有现金已不翼而飞。
与此同时,另一组专家对11号尸体进行了深入检查。一位资深医生在死者的左肩部位发现了可能的纹身痕迹。经过彻底清洗和表皮组织分离,揭示出死者肩上刻有一幅蛇头龙身的纹身图案,于是一群有怪癖的家伙渐渐浮出水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