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永定法院充分运用执行联动机制,发挥交叉执行在办理异地案件的制度优势,联合新罗法院,通过协调双方续租成功执结了一起跨区域交叉执行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
一
案情简要回顾
2022年10月,新罗区某村民委员会与邱某贤、林某高、林某英因租赁仓库发生纠纷诉至永定法院,2023年1月,永定法院判决解除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邱某贤、林某高、林某英将租赁仓库腾空、自行拆除租赁物的固定建筑物及其他设施后将租赁仓库交还某村民委员会,并支付至交付仓库时止按每月10668元计算的场地占用使用费。案件生效后,邱某贤、林某高、林某英未按生效判决书确定的义务履行,某村民委员会向永定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二
探寻执行新路
2024年5月,永定法院对该案立案执行,并将邱某贤、林某高、林某英的金钱给付义务执行完毕,但邱某贤、林某高、林某英对于生效判决确定的腾退仓库义务一直未主动履行,因腾退仓库需要另行寻找设施设备存放地,若处理不当,容易引发后续其他纠纷的产生,给双方当事人带来其他经济损失。为了妥善解决案件,考虑到腾退仓库位于新罗区,为了提高执行效率,永定法院向龙岩中院提请新罗法院协助执行,龙岩中院裁定新罗法院协助永定法院执行该案。
三
研判纷争焦点
永定法院执行干警多次与新罗法院执行干警共同前往需要腾退仓库查看情况。经了解,需腾退的仓库面积达1500平方米,里面存放较多的设施设备及货物。而某村民委员会之所以收回仓库,系因政府在之前已对该地做出征地拆迁通知,该仓库为征地拆迁范围,为了方便后续征地拆迁,某村民委员会便主张解除了租赁合同。现政府政策发生变动,暂不会对该地进行征地拆迁。了解到此情况后,执行干警立即转变思路,既然暂时无法拆迁,邱某贤、林某高、林某英又需要有地方存放设施设备,双方能够继续租赁仓库,既减少了腾退仓库产生的费用,又可以为某村民委员会继续带来租金收益。
四
化干戈为玉帛
执行干警在捋顺执行思路后,便通知双方当事人来到现场,就腾退仓库所带来的后果及经济损失进行说理,并现场提出了续签租赁合同的解决方案。随着双方交谈的深入,最终双方当事人同意就仓库达成继续租赁的一致意见,并成功签订租赁合同,案件以执行完毕结案。
供稿:童国洋、汤冬英
编辑:蓝秀华
审核:李汉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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