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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港口法院!
想象中的网恋:“哥哥,谈恋爱嘛?超甜那种!”
实际上的网恋:“兄弟,谈恋爱嘛?骗钱那种!”
让我们来看看下面这场网络爱情“杀猪盘”到底有多坑?
案件详情
2021年11月份,被告人黄某某在某社交软件伪装一名离异且单独抚养孩子的女性“小兰”,与被害人小镜在社交软件上确立男女朋友关系。同时,为了进一步取得小镜的信任,黄某某还捏造“小兰”弟媳和母亲的身份与小镜进行聊天。在此期间,黄某某虚构“小兰”的孩子需要用钱等各种事实,对小镜进行诈骗。经统计,自2021年11月至2024年2月期间,黄某某共骗取小镜人民币22万余元。
港口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黄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女性身份,以谈恋爱为名骗取小镜钱财的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
法官提示
Tips
“杀猪盘”诈骗是一种新型网络电信诈骗方式,是目前最流行、破坏性较大的一种诈骗手段,它是指一种打着交友名义,通过婚恋网站、聊天交友工具等,以“谈恋爱”“交朋友”等方式慢慢培养感情,获取信任后,实施敛财的新型情感投资类诈骗。在日常网络交友过程中,要擦亮双眼,谨防“爱情”陷阱!在投入感情之前,务必保持清醒的头脑,对对方的身份信息进行核实,避免在未充分了解的情况下发生金钱往来。此外,要加强网络安全知识的学习,了解常见的网络诈骗手法,提高识别骗局的能力。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图 | 来源于网络
文 | 童 瑶
编 | 覃海云
审 | 林俊臣
签 | 徐毅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