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邵阳新宁县一商业广场因占用疏散通道,其管理方新宁县易通商业管理有限公司被依法罚款5100元。

前期,新宁县消防救援大队在开展日常消防监督检查时,发现新宁县易通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位于新宁县金石镇舜皇大道的崀山国际商业广场营业区二楼西侧两处疏散通道堆放大量货架及货物,占用消防疏散通道,影响逃生疏散且无法当场改正,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执法人员现场取证后,督促物业管理公司将堆放的货架及货物全部清理、搬离,恢复消防疏散通道畅通无阻,并当场对该场所负责人开展警示教育。经大队现场复核,该单位占用的疏散通道已按要求整改完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三项,经过大队调查取证、集体讨论和处罚告知等一系列程序后,依法给予新宁县易通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伍仟壹佰元整的行政处罚。

消防部门提醒:生产经营单位在经营中,不要随意摆放杂物、不要占道经营,更不能堵塞或锁闭逃生通道。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堵塞,如若发生火灾事故将影响和阻碍人员逃生,可能导致严重后果。(唐湖湘 黄春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