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自己的银行卡“刷流水”
既能领取上百万的“扶贫款”
还可以从中赚取“好处费”
真有这样快速来钱的好事?
男子陈某怎么也没想到
他到某银行网点取现时
等来的竟然是警察
11月11日14时许
宜昌市公安局伍家岗区分局
接到辖区银行工作人员报警
称一男子要求取现5万元
形迹十分可疑
经民警细致研判
发现嫌疑男子陈某
于10日傍晚抵达宜昌
此前在当地没有任何活动轨迹
且当日上午刚取现10万元
种种迹象表明
男子陈某很有可能涉嫌
帮助电诈分子洗钱
民警立即到银行进行调查
面对民警的突审
陈某变得十分紧张
起初谎称自己取钱是
因为儿子装修需要用钱
后来在民警的追问下
陈某终于说出实情:
一名自称是“国家扶贫项目”的
工作人员联系他,说可以
领取150万元的“扶贫款”
但由于陈某的银行卡“流水不够”
“扶贫款”暂时无法发放
对方表示可以提供资金
帮他刷流水并给予5%的好处费
既可以领取“扶贫款”还能赚钱
陈某想都没想便答应了
陈某交代有两名“上线”随行
当天上午他已取款10万交给他们
民警紧追线索继续深入调查
发现两名“上线”人员
反侦察意识很强
他们将车停放在银行不远处
随时观察附近动态
发现陈某长时间未从银行出来
两人立即驾车驶离现场
根据陈某提供的信息
民警研判出“上线”的行程轨迹
当晚8时许
警方在宜昌东站附近
将“上线”人员周某、李某抓获
现场缴获涉诈资金10万元
至此,在警银紧密合作下
成功拦截涉诈资金15万元
根据警方研判
近期四川成都王先生和江苏赵先生
分别遭遇虚假网络投资理财
刷单返利类诈骗
警银合作拦截的涉诈资金
正是两名被害人被骗的钱
“感谢宜昌警察,
及时帮我们追回了损失!”
被骗款失而复得
王先生和赵先生握住民警的手
向他们表示衷心感谢
目前,涉案的三名嫌疑人
已经被宜昌警方依法拘留
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今年8月以来,针对电信网络诈骗手法更加多样化、犯罪手段更加职业化等特点,在宜昌市公安局侦查中心的指导下,伍家分局以涉诈账户银行柜台取现、异常转账为线索,推动涉诈案件打击端口前移,以“警银金快反”工作机制为平台,不断加强与银行、金店的协作配合,成功拦截涉诈资金共计160万余元,有效降低了群众因遭受诈骗带来的损失。接下来,伍家分局将主动向前开展涉诈案件打防工作,与辖区各银行、金店共同维护群众利益,筑牢更加坚实的反诈“防火墙”。
洗钱套路解析
为了成功拿到扶贫款,陈某听信自称“国家扶贫项目”工作人员的说辞,提供自己的银行卡并到指定银行网点取款,结果陷入不法分子的“洗钱”陷阱。
不法人员往往以办理帮扶款或贷款放款业务需要大量银行流水为由,吸引、诱骗当事人提供个人银行卡。接着,他们将诈骗所得资金存入当事人的银行账户,然后让其到银行网点取现并交给指定人员,由此将诈骗得来的钱进行“转移”,增加公安机关追查资金的难度。
就这样,提供银行卡、帮助取现的当事人成为犯罪链条中的一环。他们不仅无法获得所谓的扶贫款或贷款,反而沦为电诈“工具人”,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规定,组织、策划、实施、参与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或者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帮助,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前款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如今,电诈手法多种多样,电诈“工具人”也种类繁多。电信网络诈骗各环节都需要“工具人”,有供卡类、金融支付工具类、转移案款类、提供通信技术支持类等不同类型的“工具人”。根据法律规定,如果“工具人”具有犯罪的故意、过失,则构成帮信罪、诈骗罪共犯。
➮ 提高防范意识,不要轻信所谓的“国家扶贫项目”,与扶贫资金有关事项政策的落实和发布必须以官方信息为准,防止被不法分子利用。
➮ 妥善保管好自己的“两卡”(银行卡、电话卡及支付账户),不要出租、出借和出售“两卡”,不要帮助陌生人流转资金,不要为了眼前的蝇头小利成为电诈“工具人”。
素材来源|宜昌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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