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日报网

近年来,封丘县人民检察院坚持立足职能、担当作为,注重理念引领、专项带动,为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提高政治站位有力落实民营经济司法保护责任。持续推进“检察护企”专项行动,成立工作专班,研究制定“检察护企”专项行动暨民营经济司法保障专项监督实施方案,将专项行动作为服务党委中心工作的重要载体。聚焦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认真落实《关于充分发挥司法职能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发展的30条意见》,制定抓好“30条意见”贯彻落实切实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发展的实施方案,以实际举措推动护企惠企政策落地落实。与工商联联合印发《关于建立健全沟通联系机制服务民营企业发展的实施办法》,确定案件会商、定点联系、信息共享、绿色通道等常态化工作机制,建立“检察蓝+工商联”协同保护格局,共同促进民营经济发展,为封丘县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坚持依法办案持续营造一流营商环境。坚持打击与保护并重,着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坚持以司法办案为中心,做到依法打击“不手软”、依法保护“不缺位”,着力营造让民营企业家安心、放心、舒心的经营环境。积极稳妥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严厉打击损害企业合法权益涉黑恶犯罪,重点惩治以暴力、胁迫等方式向民营企业收取“保护费”、欺行霸市、强买强卖等黑恶势力犯罪,办理了一起在封丘县高速服务区的涉恶团伙进行强迫交易的案件,通过依法审查起诉,打击黑恶势力,形成有力震慑,为经济发展提供法治护航。严厉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落实最高检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三号检察建议”为抓手,认真贯彻《办理非法集资案件适用法律指导意见》,加大对侵犯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金融诈骗、合同诈骗等犯罪的惩治力度,既有效打击严重犯罪,又最大限度追赃挽损。

强化法律监督全面回应民营经济发展法治需求。立足法律监督宪法定位,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努力实现司法办案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加强涉企案件“挂案”监督,“检察护企”专项行动以来,已组织力量监督跟进刑事立案后长期不处理、影响民营企业正常经营的“挂案”4件。坚持各类产权主体的诉讼地位和诉讼权利平等、法律适用和法律责任平等、法律保护和法律服务平等,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和个人合法产权。平等对待各类市场主体,畅通民营经济主体申请监督渠道,规范民事诉讼监督案件的受理和审查程序。加大对涉民营企业民事判决、裁定的监督力度,对符合《民事诉讼法》规定条件的,依法提出抗诉、再审检察建议,切实维护司法公正。

下一步,封丘县人民检察院将进一步加大服务保障民营经济的“力度”,拓展服务保障的“深度”,提高服务保障的“精度”,为服务保障封丘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