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井研县纪委监委对井研县农业农村局农田建设股原负责人、土肥站原站长李建康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李建康理想信念丧失,纪法意识淡薄,与他人串供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违反规定向管理服务对象借款;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造成不良影响;违反规定套取资金;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数额较大;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数额较大,归个人进行营利活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项目获取、资金拨付等方面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数额巨大。
李建康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贪污、挪用公款、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井研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李建康开除党籍处分;由井研县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