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26日报道:近日,郑州王阿姨30万买了个公寓,房主原购房价46万,现在要民众缴16万的税才能过户! 这合理吗?
很多人一看, 以为肯定是哪里搞错了.
我国的房地产增值税有两种收法, 一种是收总房价的1%, 另一种是收增值部分的20%.
按照第一种收法, 应该收3万. 按照第二种收法, 因为房价实际上下跌了,应该不收增值税. 那么这16万的增值税是怎么算出来的呢?
小编这里要纠正大家的几个常识性错误.
1. 房价的计税基准并不是购房的实际成交价, 而是评估价.
具体到郑州阿姨的例子, 虽然她的实际购房价是30万, 但是当地小区同户型的评估价是60万. 所以计税基数是60万.
2. 公寓的增值税是30%~60%.
郑州阿姨的这套房子是公寓. 增值部分是可以按60%征收的. 而且增值部分的计算方案也不是两次购房的实际价格差, 而是这次的评估价, 减去上次的网签价. 也就是说, 上次原房主的实际购房价是46万, 但是网签价可能只有30万. 所以增值部分是60-30=30万. 这么算下来, 增值税收16万一点都不多.
3. 因为公寓的这些限制, 所以公寓的价格往往只有当地普通小区的一半.
炒房团基本不搞公寓. 至于商水,商点,没燃气, 都是小意思了. 小编几年前曾经买了一套小公寓, 估计要老死在里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