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刷视频的时候就刷到宁夏固原民警揍孩子的视频了,当时的第一反应是这不符合常理啊,所谓事出反常必有妖,当时我还在群里说这个是不是校园霸凌引起的,果然今天看到了通报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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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徐当然知道警察揍熊孩子是不合法违反纪律的,这个本着“错了就要认,挨打要立正”的原则,老徐我不掰扯这个,不合法不合纪律属实。

但情理上呢?法外有情嘛,通报出了以后,网民的评论一边倒的支持警察,这是多年来所少见的情况了。

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

正如一位网民的评论所说:

河北邯郸的三个小畜生,拿铁锹把同学的脸拍碎了活埋,由于是未成年,死不了没事。

山西大同的两个小畜生,把生殖器放进同学嘴里,由于是未成年,又没事。

宁夏固原的两位帽子叔叔激于义愤把这熊孩子打了一顿,反而有事了。

保护未成年人?到底保护的是谁?

正是因为在老百姓看来,校园霸凌问题比警察打人问题更严重,只有警察才是最后的解决办法。

长期以来,在如今的举报告密之风盛行的情况下,老师不敢体罚或者责骂熊孩子,学校没有开除熊孩子的权利,家长不管熊孩子。

那谁来管?只有警察了。可是警察也没办法啊,警察不能对未成年人采取强制措施,警察同样也不能骂熊孩子,也不能打熊孩子,最后谁来管?

总不能看着熊孩子一直欺负那些老实善良的低年级同学吧?不能指望未成年人里出一个鲁智深之类的替天行道式的人物吧?

我知道如今有些人认为:“校园霸凌当然不对,但是警察也应该按照法治轨道去处理此事”,现在问题来了,法治轨道会怎么处理了,如下所示:

12岁小孩校园多次霸凌多个不满10岁的小孩,该怎么干?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二条之规定:不满十四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

施暴小孩监护人:好的,我知道了;

被施暴小孩监护人:你们就是这么处理的吗?我要投诉你!

施暴小孩:原来如此,我无敌了,谁报的警?明天上学了看我不抽死他家孩子。

好,既然没人能管的了,我们可以推导出下一步。

当常规救济渠道受阻的时候,人们会倾向于私力救助。

当常规处罚渠道无力的时候,人们会倾向于以暴制暴。

此时所有的压力和愤怒都会集中于被霸凌孩子的父亲身上,这时他们就会想,既然学校不管,教育局不管,老师不管,警察也不管,既然能给我孩子主持公道,那还是我自己来吧!

最终,也许这熊孩子恐怕就不是擦破点皮这么简单了,而亲自动手的家长,也将背负法律的严惩,最终会毁了两个家庭。

所以在某种程度上讲,这位动手揍熊孩子的警察,才是真正认真负责的好警察。

你救了被打了的孩子,也救了打人的孩子,你救了被打孩子的家长,也救了打人孩子的家长,你帮了学校,匡扶了社会正义,却唯独救不了自己,再遇见校园霸凌,试问谁还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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