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 风

“在个人账号置顶道歉不少于60日,并赔偿该新能源车企经济损失!”近日,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判处被告任某承担相应责任。据报道,任某此前密集用“传销模式”“非法组织”“无良厂家”等词汇形容某国产新能源汽车企业,被诉至法院。

应该说,评价商家和企业是公众的权利,但是不能信口开河,更不能恶意中伤,无事生非。正如判决书所称,任某带有侮辱意味及负面评价,已经超出正常监督、评价的合理范围,具有侮辱、诋毁原告的故意。构成对原告名誉权的损害,须承担应有的法律代价,这是建设法治社会的应有之义。

无独有偶。11月26日,京东发布声明称,近期,少数机构及个人造谣抹黑、恶意攻击京东,经公安机关依法办案,部分造谣者已受到应有的惩处。据其晒出的警方处罚决定书可知,王某在社交软件上发布有关于京东白条的不实信息,因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被警方处罚。

最高检经济犯罪检察厅负责人就曾指出,检察机关办理的网暴企业案件呈现四大特点:以“舆论监督”为名威胁企业、敲诈敛财;以“维权”之名,行“索财”之实;成立专门公司,实现运营、发布、删帖“一条龙”作业;“网络水军”推波助澜,涉企网络谣言负面影响倍增。

炮制涉企谣言,难逃规束。一来,这种做法直接侵犯企业的合法权益,影响企业正常经营。二来,伤害营商环境,破坏市场秩序。特别在国家用立法等制度安排,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刚性保障的背景中,造谣抹黑民营企业、恶意攻击民营企业家,更是贻害无穷。

对于受伤害的企业来说,无端遭遇谣言,不仅为辟谣而疲于奔命,还要消除谣言带来的困扰而耗费心力。对此,企业受到谣言攻击时要积极维权,坚决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利。同时,相关部门也要加大打击力度,既要依法惩处相关人员,也要弄清楚谁在炮制和传播涉企谣言,并斩断其黑色利益链。

事实上,最高法专门发文,明确依法保障民营企业和企业家人格权,对民营企业和企业家进行诋毁、贬损和丑化等侵权行为,要予以严厉打击,切实营造有利于民营经济发展的社会舆论环境。中央网信办也曾部署开展专项行动,要求重点整治散布传播涉企虚假不实信息。

相关部门正在对涉企谣言乱象形成“围堵”之势,以更精准措施、更高效行动压缩涉企谣言的生成空间。但从近期的相关案件来看,仍有一些不法分子顶风作案,铤而走险,为此需要采取更丰富手段有力有效遏制此类乱象。

打击涉企谣言,维护市场秩序,相关部门在行动。深挖涉企谣言背后产业链、利益链,推进依法治理、综合治理,事半功倍。治理越精准,效果越显著,民营企业就越能轻装上阵、大胆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