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6日,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印发《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政策的通知》,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作用,更好满足缴存人住房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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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调整住房公积金政策

11月26日,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印发《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政策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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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明确,一是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住房的,一人申请贷款的最高额度调整至80万元,两人或两人以上购买同一套自住住房共同申请贷款的最高额度调整至160万元。

二是降低第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购买首套及第二套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其中,购买保障性住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15%。

三是加强多子女家庭的支持力度。生育二孩及以上的家庭(至少一个子女未成年)购买首套及第二套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上浮40%。《通知》实施后,家庭提取额度上限提高至5600元/月。

四是延长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贷款期限最长可以计算到借款人退休年龄后5年,且不得超过68岁。

五是调整住房套数认定标准。居民家庭在购房所在区内无住房的,新购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可按首套住房认定。在购房所在区内符合“租一买一”“卖一买一”条件的,新购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可按核减后的名下住房套数认定。

六是提高租房提取额度。缴存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且租房自住,无租赁合同或租赁合同未登记备案的,租房提取限额提高至每人每月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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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政策不断优化

除调整公积金政策外,近期楼市政策不断优化,加大住房交易税收优惠力度,更好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11月12日,财政部、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了《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其中指出,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和深圳市,凡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的,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后,与全国其他地区适用统一的个人销售住房增值税政策,对该城市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

随后,北京、上海、深圳、广州的相关政策先后落地。11月18日,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财政局、市税务局等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取消普通住房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自12月1日起,取消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标准,加大住房交易税收优惠力度。

11月18日,上海市住建委发布关于取消普通住房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取消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标准;明确取消标准后相关个人住房交易税收事项。通知自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

11月19日,深圳市住建局等三部门联合宣布,取消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标准,对个人销售住房涉及的增值税、个人购买住房涉及的契税,按照财政部、税务总局、住建部发布的《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2024年第16号)有关规定执行。

11月22日,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广州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发布通知,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取消广州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自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

中指研究院表示,该政策的出台降低了个人所得税以及购房契税支出,使得交易成本更加合理,同时能更好地满足居民的置换需求,尤其是改善性住房的置换需求,增强了市场参与者的信心,对稳定市场预期以及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来源:中国基金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