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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周*):

我局查处你单位拖欠薛**等3人(徐**班组)2023年9月至11月工资一案,因我局采用电话和短信的方式,通知你到我局接受调查或配合处理,你未到我局接受调查和处理。依照《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七条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劳动保障监察询问通知书》(信人社监字〔2024〕第97-1号):

依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五条规定,我局需了解你承建信宜*****涧酒店(钱排镇)室内装修工程泥水项目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请于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三日内携如下资料(并复印件)到信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新尚路60号二楼)接受询问调查:

☑1.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明

√3.信宜*****涧酒店(钱排镇)室内装修工程泥水项目贴瓷砖班组花名册

√4.信宜*****涧酒店(钱排镇)室内装修工程泥水项目贴瓷砖班组2023年9月至11月工资发放签收表

√5.信宜*****涧酒店(钱排镇)室内装修工程泥水项目贴瓷砖班组2023年9月至11月员工考勤记录

□6.招用流动人员备案证明 √7.3份劳动合同

□8.外国及港澳台人员在粤就业证明 √9.规章制度

□10.劳动保障定期书面审查情况表

□11.《社会保险登记证》及社会保险分险种汇总表等缴费资料

☑12.其它资料:信宜市****商业街项目**酒店室内装修工程总承包合同、信宜*****涧酒店(钱排镇)室内装修工程泥水项目承包合同 、工程结算、工程款支付凭证等。

逾期不到或未按要求报送有关书面材料者,我局将依据《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五十二条等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信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0月30日

来源:信宜市人民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