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世界就是这样,任何意外时时刻刻都有可能发生。网传一名70多岁老人在自己家中被野猪撕咬致死,好端端的一条生命,就这样葬送在了野猪撕咬之下,是悲剧、是意外,更是人祸。
事件发生在11月24号,地点位于陕西省安康市岚皋县一农村,从老人家中的监控视频来看,受惊野猪冲跑进院子,老人听到声音后出来查看,结果就被野猪围攻,随后猎犬出现与野猪互斗,但野猪却一味地强行攻击老人,最终老人因伤势太重抢救无效身亡,而那头祸首野猪也逃之夭夭。
从死者女婿曾先生给的说法来看,他从当地公安部门了解到野猪之所以跑到家里,是因为附近村有四人民间捕猎队派出猎犬追捕野猪,途中失去了与猎犬的联系,在追捕中野猪受到惊吓才跑进曾先生岳母家的。
悲剧就这样戏剧般地出现了!曾先生和妻子做梦也想不到家中会发生这样离奇的事件,得知岳母被野猪撕咬致死后,夫妻第一时间从外地赶回到家里。目前、各方调查还在就绪,据曾先生说捕猎队四人已做好基本口供,具体细节还有并没有完全公布。
曾先生和妻子都是独生子女,平日里夫妇两人在外打工,负责赡养三位老人和孩子的教育费用,面对突如其来的意外,曾先生一家悲痛不已,希望在法律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下,给受害者家属一个合理合情的赔偿。
论点一:近两年以来、捕杀野猪事件一次次走红网络,且各地野猪危害农作物事件时有发生,故捕杀野猪减少其种群数量刻不容缓,但像安康市岚皋县,这样捕猎野猪进家致人死亡的事件实属个例。从性质上来说,捕猎野猪本是为民除害的好事,但因工作疏忽造成他人死亡,值得让人深思,是操之过急了!还是授权捕猎人的资质有待商榷?出了问题真不能不了了之,一条鲜活的生命就这样葬送在捕猎队猎犬的追赶的野猪口中,真的让人很吃惊,所以笔者认为相关责任人和其组织应承担一切责任,给予其家属相应的赔偿。
论点二:野猪看似凶猛,其实在没有受到惊吓或攻击时,它是不会主动伤人的,对此笔者深信不疑,记得30年前一天,笔者所在村子有一只野猪跑进一户人家的猪圈吃家猪食,主人看到后用木棍驱赶,结果野猪从圈里跳出来一头就把人撞到了,好在那人正值壮年,只造成三根肋骨骨折。但发生在岚皋县这起事件,曾先生岳母并没有供给野猪,野猪是受到外在惊吓误以为老人对它产生威胁,才攻击老人的,从事件发生的经过来看,狩猎队应该否全部责任。
论点三:既然要狩猎捕杀野猪,为何没有在事前通知村民紧闭大门,唯有“防患于未然”才能减少一些不必要的事件发生。当下农村大多是老人和孩子,你说说这样狩猎队干着危险的事,如不通知临近的村子,等同于给村民埋下了一颗“定时炸弹”,所以从职业操守上来说就从在着疏忽,愿此事的发生能使相关组织引以为戒,盲目捕猎且不能在出现。
好了!就这、愿老人一路走好